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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的愛情故事 - 能撿回一命已是萬幸

h655172 wrote:
不能做抗辯嗎?當初這...(恕刪)


就因為是事實才糟糕啊....@@
某A講了某B和她一起做過啥事, 某B認為這些事對名譽有損
於是妨礙名譽成立.

如果文章裡面的人,男的性無能,女的一直到到分手守宮砂都還沒退,
所有角色都是處男處女, 冰清玉潔 .
雖然不是事實, 但也就不會妨礙名譽了,

也就是說證明是不是事實跟有沒有罪是兩碼事.
應該是不需在這個部分做抗辯的.
剛在奇摩搜尋了你的故事...
看完之後...覺得你會不會太慘了點...T__T
恭禧你能撿回一命!!
希望你在下一段感情,能遇到真正值得你對她付出的天使!!
祝福你!!
看完你之前的文章,其實我覺得都一年了,
看你還寫那麼多字去記錄這個時間發生的事情,
不要把時間再花在一個不愛你的人身上,甚至是已經成為過去事,
也許你只是想證明你沒錯?那又如何?
把一個結痂的傷口皮掀來掀去的永遠好不了,
撇開那位天使,從女生的角度來看,
我會覺得你這個男生真不乾不脆,
甚至有點恐怖,只是你還沒有到那種愛不到就殺掉毀掉對方的社會案件,
但行為上差不多是一樣了,因為你只是不甘心罷了,
真的只是想紀錄心情不需要公開在網路上,
以後想寫一寫發泄就寫在紙上燒掉,
既然結束了就不要再提了,
試想過了十幾二十年未來的你或她遇到了生命中的注定的那個人,
結果在網路上GOOGLE看到你以前寫的文章跟新聞稿,
那大概會很囧....


璃煙 wrote:
看完你之前的文章,其...(恕刪)


有種說法是不斷揭開傷疤, 傷口永遠不會好,
另一種說法是, 假裝沒有傷疤, 放著傷口發膿腫脹致癌,然後希望他自己會好.
我想每個人都有適合自己處理傷口的方式.

您會覺得有點恐怖的話...那表示.....咱們兩個可能不太適合交往.

愛了,不只得接受對方的家庭,還得學著接受對方的過去.
這都沒法接受, 愛不就用掛在嘴上說了.

LSTUDIO wrote:
散布性愛照片是件非常糟糕的事.
可能會涉及散佈猥褻物品的罪責.

我的案例應該是沒有這個部分.
生活照和猥褻物品還是有區分的....(恕刪)


你那些描寫性愛的文字~~~與散布性愛照片.
就閱讀者而,又有何2樣?
小弟自己看了後的感覺!!!!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LSTUDIO wrote:
有種說法是不斷揭開傷...(恕刪)



愛了,不只得接受對方的家庭,還得學著接受對方的過去.
這都沒法接受, 愛不就用掛在嘴上說了

L大你的這句 我是真的能夠體會 那風度的拿捏真的很考驗人性
而且託你的福 這篇文章裡的文字 "所謂愛到癡心即是魔 而情傷既有催魂鬼 一命還她方始休"
我也才真的知道 原來我也有走火入魔而不自知
也預祝你能有 另一段新的人生開始
很佩服你將生死至之度外的勇氣
不過如果把那小情小愛的熱血轉移到這上面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259737&p=1
相信更多男人把你當真正的男子漢
加油

小环子 wrote:
你那些描寫性愛的文字...(恕刪)


您要問的是文字與圖像的差別對吧?

圖像貼出來你看到是啥,那就是啥.

文字的話,作者只要沒寫出來,
乳房是不是挺的?屁股是不是翹的? 你就全都看不到.
要靠想像看到的話,得閱讀者自行腦補
而我沒有辦法控制閱讀者要腦補什麼.

所以能不能說說你都腦補了些啥? 導致感到圖像與文字無異?

LSTUDIO wrote:
您要問的是文字與圖像的差別對吧?

圖像貼出來你看到是啥,那就是啥.

文字的話,作者只要沒寫出來,
乳房是不是挺的?屁股是不是翹的? 你就全都看不到.
要靠想像看到的話,得閱讀者自行腦補
而我沒有辦法控制閱讀者要腦補什麼.

所以能不能說說你都腦補了些啥? 導致感到圖像與文字無異?..(恕刪)

你可能搞錯了吧~~~我不是要問文字與圖像的差別~~~~~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法官跟丙大的想法及思考的模式是完全不同的,
這次法庭上的答辯,我絕大部份是贊同丙大的
但就一句話,我認為法官還真是說得一針見血呀







他就是要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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