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enzo wrote:嗯.......這不一樣耶!根據大多數女人說的,女人都是愛上了才會上床的,所以算是感情出軌........呵 像慾望城市的莎曼珊這類型,也是看男人看對眼就可以上床。我相信這類型的女性最能理解男性為何會因克制不了生理需求出軌。你希望大部份的女性都像莎曼珊這樣嗎?
別扯到道德上面去打轉...時間點已經過了...基本上我相信走到這一步 那位太太現在純粹是替自己補強法律上的優勢而已...這策略也沒什麼不對 法官應該會同情女方沒錯...不過要因為這樣就多佔多少便宜...那可不見得...
shitses wrote:如果買個春就要離婚那全台灣不就有99%的夫妻要離婚了 exciting77 wrote:不管是不是買春,就算是去酒吧或是網咖的一夜情等等都算,那真的就是95~99%!! 拜託,你們是這種人,不表示別人都跟你一樣好嗎?
LaNew不好穿 wrote:99% ?我的交友圈都剛好那百分之一這麼巧喔(恕刪) 哈~~你確定?等你有一天跟他們主動分享你的 "經驗" 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原來這麼多人是有 "經驗"的...通常就算是好朋友,也不會自爆自己喜歡 "出去玩"除非他發現你也是同道中人說不定到時候還要辦經驗交流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