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ey0310 wrote:
以下都是我的抱怨文~...(恕刪)
我有點看不懂樓主的意思?
是女方要求訂婚要到女方所在地舉行?但宴客照舊是在歸寧?
還是宴客挪到訂婚那天?
提供我知道的習俗給樓主參考
1.訂婚通常是到女方家,如果合併訂婚宴,女方家又很小,會改到訂婚宴上另租場地舉行儀式 (所以訂婚到女方所在地是最常見的作法)
2.結婚-理論上會到女方家迎娶.所以如果當天你女友娘家願意提前到台北讓你們在台北迎娶,就[已經少一次舟車勞頓],別說沒省到,這一趟男方親友的長途大出動很可怕的.
另外,很多人訂婚和結婚的儀式和宴客都不在週末,因此請客是另選日期
那個才是可怕阿~樓主跟親友要跑得趟數真的比人家少了.沒有坑你.
3.如果是訂婚有喜宴,那歸寧就是女方至親請女婿,跟宴客不同,算是家宴
你家親戚不一定要來的(看當地習俗,這個要請有經驗的版友說)
如果沒有訂婚宴,那就是歸寧時[補]請.並不是多請一次
樓主要先去弄清楚到底是哪種.
(不管怎樣,萬一就算是請兩次,這部份也不會讓你多出到錢,所以不用擔心)
4.[原本說好]是跟誰說好?初期溝通有時長輩沒經驗會說都可以
可是細想實在行不通.這時提親就要說,當然不好意思自己說,
會找女方家最有份量的人來說--母舅.
所以不要覺得舅舅刁難,因為他提出的是很一般的儀式,也很有可能是女方家的意見代表
至少他沒有要求說,訂婚和結婚儀式要到高雄一起辦,然後你們要在台北請結婚再另外找時間,這樣的無理要求.
5.有些習俗是希望新人能完滿,好比訂婚男方不要吃完,新人不要吃自己的餅等等
不要覺得被刁難,這其實是舅舅很希望新人好好恩愛一生.
希望能讓樓主稍息怒火,去女方家訂婚算是尊重一下(至少結婚前做做表面功夫也好)
樓主沒有比別人吃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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