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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longer exit

建議你~~看看加州前州長阿諾的事情發展如何做參考打官司八~不要怕加油~加油

加藤老鵰 wrote:
你從來不看好萊塢八卦...(恕刪)


那是有身分地位的人在做的
小市民誰會做那個...
而且小三家很有錢
假如小三人也要錢也要的話
真的要搞起來
樓主不一定佔的到便宜
明天去找律師是對的,
妳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已在法律上的權益。

看完了妳所說的,我認為..「他已經不愛妳了!」妳清楚了解了嗎?還有我也不認為「妳還愛著他」,妳應該是困惑了,愛不愛他不太是妳現在心中所思考的重點。反而我感覺到妳愛妳自己多過愛他(雖然他要輕生妳還反過來安撫他。...這是人性,也只是說明妳是善良的人。),因為妳想到的是妳自己怕未來「沒人可以依靠、作伴」。他對你只是生活上的一種「習慣」,一個自己認為最親密的人變了,妳一時間轉不過來。

我可以問妳幾個問題嗎:
1、妳能和一個不愛妳的人「過自己的生活嗎」?
2、一個不愛妳的「人」能給妳什麼未來與保障(妳期望的老來伴)?
3、假設現在默許他的行為,那和妳們分開「妳自己生活」有那些差別呢?
4、現在不選擇走自己的路,現在的委曲求全能保障未來無憂無慮嗎?
5、如果現在重來,妳自己能養活自己嗎?
6、如果選擇離開,妳工作上的重來和委曲求全的過活那個最讓妳不能忍受?

在加州的話趕快去找個厲害的離婚律師
順利的話不只目前的財產可以全部歸你
接下來還可以榨乾他的下半輩子

如同樓上說的.新註冊的帳號!!
不知道...
但是我還是認真的回答一下.
資料來源..身邊同事剛處理完畢!!

加州婚姻是採無過失責任的..(沒有誰對誰錯!).
可由單方提出離婚,六個月後自動生效.
若是有財產和贍養費爭議,才會進入法庭..
至於贍養費除非是另一方沒有生活能力或是有扶養未成年小孩的義務.
否則基本上妳不需要擔心!

妳在哪一個 city..
若是近的話.我可以把他的律師電話給妳..
既然老公不願意離婚就順著他....不離
現行社會已不是之前的封建社會,換個角度想,若能共存何樂而不為...
老公又可照顧妳,又會拿錢給妳....又可攜手共度...
結婚14年沒小孩
這樣的婚姻生活
對絕大多數的男人來說-----是無趣的
除非你們2個真的是有講不完的話
有相同嗜好跟興趣
亦或者你們2個都是宅鬼

小三肚子都搞大了
要我是妳我會選擇離開
阿6小三沒那麼好打發
現在不過是以退為進
如果一條小生命因此喪生
妳也會是罪人之一

該慶幸遇到這種事時妳沒孩子

QUEEN1558 wrote:
既然老公不願意離婚就順著他....不離
現行社會已不是之前的封建社會,換個角度想,若能共存何樂而不為...
老公又可照顧妳,又會拿錢給妳....又可攜手共度...

那麼如果女方也找個男小三,搞個四P的話,兩個老公就給雙倍的家用就更好了,不是嗎!?男方會接受?
誰說一個人就一定寂寞,兩個人就不寂寞~
我也是39歲.我也是離婚也沒有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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