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日休 wrote:
我知道很多公司在面試...(恕刪)
台灣的社會公平與正義意識在很多地方都還很薄弱
相當的程度是政府是有意以及長期壓制人民的習慣與做法造成的
就拿樓主這個問題來說
應徵工作本來就不應該有"性別, 婚姻與家庭狀況. 年齡..."的差別
那為何應徵求職履歷須要寫入那些資料(或甚至一定有那些欄位要填寫)
台灣的勞工與求職人為何就不生氣呢?
台灣的立法委員為何就沒有人有這個意識來修法呢?
請支持這個議題的人打電話給你的戶籍區域立法委員
要求她/他們重視這些基本生活權益的法令改善
台灣要有機會改變
就是要讓立法院有政黨輪
才不會讓主導台灣的過時與不切實際的法令
箝制了我們社會進步的力量
那樣比總統輪替還要來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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