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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69樓)都快四十歲了,為了學才藝離婚.....是走火入魔嗎?


dgg wrote:
[ 政府辦的一些學習...(恕刪)


dgg大!sorry!

有些細節當然我是不能提得太明,因為這個世界很小!

尤其是,01的網友來自四面八方,很容易就會猜出是誰.....甚是哪個單位!

或許我顧慮太多,但是我所言真是句句實言,並非作文章的天馬行空喔!

畢竟我發這篇是,探討順便舉實例,而且是剛發生不久的事,.....

探討的是,除了"小三"的問題造成婚姻破裂的另一個新因素!


至於那個能人異士,指的是他們除了正式課程外,私下到外頭聚會所認識的朋友!
非政府單位所辦的喔!

造成您的誤解,是我說不清楚,還請海涵!




LS843 wrote:
你很愛吊人胃口
對不...(恕刪)

sorry ! LS843大!

我也不是調人胃口!

而是我也跟各位網友一樣,是正在了解正在發生不久的一段事件!

所以我打出來的文都是,熱的!

我跟各位了解的進度幾乎是無時差的,

既然我開了這個題,

我就會把它做個交代,

問題是,以上我所打的文都還是我朋友的前夫所說的,

我到現在還沒有聯絡上我的朋友........

而今天又逢小周末,我也有私人空間要應對,

所以詳情也就DELAY了。

不過 , 只要大家有興趣這件事,我一定會挖寶挖出來的,

關於我在文中有提及 "奇特的事",也是她老公說的,

我根本也還無所悉.......

LS843大,相信我,如果您想知道,我告訴您,我更想知道 "WHY?"

再次說聲SORRY.....
有時候女人很奇怪?身邊最親的人不信

反而信剛認識不久的外人,

就好像遇到詐騙集團,鬼迷心竅的去提款機轉帳.

到了警局還說壞人沒騙她,

無解.
http://seaweedroll.pixnet.net/blog

kangs721 wrote:
問他說 當初過得怎樣?還幸福嗎?
她說 在一起三個月 就被甩了
兩個人不適合..............

挖咧XXX
擺明玩到手就丟了!!!
還敢說什麼愛不愛?
兩天接觸時間 算得上什麼愛??


此言差矣
只要女生覺得是愛~就是"愛"囉
不對眼的再怎麼獻殷勤也只是騷擾
對眼的人就算是打砲打到膩了才甩也是一種愛

交往多久不是重點
就像鐵達尼見面沒多久背著未婚夫就打砲~世人也認為這是愛
主要是讓女生覺得這是愛才是重點

紫衣姐 wrote:
所以我打出來的文都是,熱的!

呀~燙呀!

活動本身沒有錯
會出問題,都是在於"人"的環節上發生了某些變化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紫衣姐 wrote:
sorry ! LS...(恕刪)


沒關係
紫衣姐姐
我雞排可樂已經訂一個月的份了
慢慢來沒關係
慢慢來才有氣氛
不準捏我的下巴

LS843 wrote:
沒關係
紫衣姐姐
我...(恕刪)

慢慢來才有氣氛...............

怎麼可以對姐姐說這種話........

你還小....讓哥哥來................
沒關係呀~
紫衣姐,其實到我們這種年紀,剛好是人生某一個階段抵達(究竟是抵達到甚麼人生段落?每個人人生經歷皆不同.)
到時,心神不定的人就會產生迷惘,若剛好有一個契機,說不定權衡之後,就一整個人撩下去了.
往往,沒有遇到契機,所以那一種瓶頸的念頭都會因為繁忙的工作或家庭生活而撲滅.
但,總是有人會一直放在心底,等待外來的擾動.
照這種情勢看來...

擧雙手讚成

最好兩固小孩都帶走

這樣找新歡才不會太麻煩..
這個社會,真是要處處小心!

真的,學個才藝可以學到這樣!

真是令人儍眼!


話說,我朋友的老公昨天發email給我繼續說上次未聊完的事,

大意是說,其實他老婆剛開始學這才藝的時候,其實是跟一般人無恙的!

但是自從一年前,她那個團體,經過一位學員,進而認識了,所謂的通天人士,

事情,就變的有點神怪化!

原因是,你知道的,老師與學生的關係,總是密切的、總是尊敬的、總是言聽計從的,

除非,老師是不正常的!

但是,就是在大家都沒問題的情況下!

她老公認為,可能被洗腦了.........


在這過程中,所有的基本學員包含教師,都變成篤信自己是前輩子來相聚的,
然後,自此以後,常常三不五時就相聚去那位人士處喝茶聊天.......

這個過程,不到2個月,我這個朋友的老公就發現不對勁了,

老婆說話的方式、與對應、言談中充滿了對那位能人異士的尊敬與篤信,
堅決相信那位仁兄所說的話,到後來,變成老公、公婆說的話都是..........

這可怎麼辦!

我朋友的老公說,他沒有辦法,只有一直陪著去。.........

可是終究還是無法挽回這段十幾年的婚姻!

到頭,仍是以離開對大家都好的心態下,忍痛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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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個團體的確是有點走火入魔,但不自知.........

因為,連教師都被影響,這可是不得了的!

我決定,先把她老公約出來聊聊!

可能是這兩天吧!


因為,如果是因為是這種事,而造成人家家庭失和,這樣的事情,可能已經觸犯法律了!

教唆、慫恿,都算.......

我身為同性,實在對我朋友感到不值!











紫衣姐 wrote:
這個社會,真是要處處...(恕刪)


所以學的不是「才藝」啦,是跑去「修行」才變的...

我沒去過不了解,但是以過去有跡可循的案例觀之,
這些個「特異功能者」對於破壞家庭的本事,真的
有兩把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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