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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準親家開這樣的條件妳們覺得合理嗎

看起來你家的經濟還不錯,雖然暫時是學生身分,老婆小孩生活不成問題,很多帶家眷繼續進修或是到國外深造的也都是靠長輩支持,女方家裡大概是教育、社經地位較低才會如此短視....這種程度的親家你要嗎?

如果女朋友真的愛你,又懷了你的孩子,當然不會隨她父母擺佈....除非她意志力薄弱又毫無主見....這種個性是會遺傳的喔!

我的建議是聘金加碼到60-80萬,房子免談!不成就分手,給醫藥費!
夜雙華 wrote:
在以"促使分手"為前...(恕刪)



"夜雙華"講的超中肯!!!
不管如何樓主還是要把各種條件分析給女友父母聽啦,
要不然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
我不是愛敗家,只是一堆敗家因子在我腦海中~
你還是學生~到最後還不是你父母幫你養小孩,話說你父母還真可憐,養小孩不夠還要養孫子。
好無辜的小孩。

pingping01 wrote:
話說 小弟的女友 有...(恕刪)
我聽見重要東西消失的聲音;不是啪嚓,是咚鏘!
怎麼說提出拿掉孩子也都太過分了,拿人命當條件

父母親都沒資格決定孩子的命了,更何況是外祖父母
男女雙方是幾歲,另外您不該用準親家而是用未來岳父岳母,要用準親家只有您的父母可以來相稱。

TD4 wrote:
看起來你家的經濟還不...(恕刪)

+1000
沒錯門當戶對超級重要的說.
聘金其實是小事
房子.....其實可以再溝通啦

現在孩子在他們那邊
他們說話當然可以大聲點
在還沒結婚的情況之下
生不生下來都是由女方來決定
你根本無從選擇
今天若是無法結為親家而他們決定不生下小孩
那我想你們兩個的關係也完蛋了
但若是沒結婚女方卻瞞著你生下孩子
那以後你會更麻煩
孩子從母姓監護權也在女方
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你想辦認領女方也可以拒絕
你和你爸媽願意看著自己家的子孫流落在外嗎?
而過了若干年你若跟別人結婚生小孩
事業飛黃騰達身價富可敵國
她帶著小孩請法院強制親子鑑定確認後
那小孩也可以分到財產勒
那你要怎麼跟已結婚的老婆和小孩解釋?

所以喔
還是好好溝通吧

不要從你的角度去看這件事、從你父母的眼光去看、第一點你未替家賺到錢、卻要求把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女友、不合理、房子不是你賺的、萬一有一天你離婚了、你父母住那裡。而且你父母也不會同意。

結婚是二個人為未來一起打拼努力、你現在一無所有、願意的話我認為該接受現在的你、不要求超出你能力的要求、難道要你去做一些你做不到的事。
如果真是如此我希望你放棄。

這個嘛,把主詞換一換,變成如果你女兒被人弄大肚子
,你打算開甚麼條件才願意讓他們繼續...

應該會有更多有趣的答案出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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