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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男蟲的文章...

k750iii wrote:
不知道這是推波助瀾還是緩頰呢

他現在把壓力推在betty身上
因為betty本來就想息事寧人,不想惹事
所以事情有可能就不了了之

若是betty是那種不好惹的人,不用人提醒早就去告
這時才要跪下來求
BEASY wrote:
幫lmxxxx要的

之前我已經把某個人加入黑名單了...
Imxxxx也想進黑名單嗎??

不知即時通黑名單的上限...是幾個帳號?




虎次郎 wrote:
那我會不會上新聞啊....(恕刪)

虎大能私下pm給我看看嗎?
我想知道是不是有人表裡不一。

takeshi.chin wrote:
虎大能私下pm給我看...(恕刪)


請查收...
徵求事主同意...
別公布囉...
If you can dream,you can do it.

takeshi.chin wrote:
當事人都出來道歉了,...(恕刪)


照這麼多人邏輯,每個人都和事主很熟很密切很好得不得了,事情怎樣誰又真的知道看到,對話也能修改,

換男方不想被人肉、想低調讓事情平和,被群眾圍毆說你再不道歉,我們就去翻了你家,男方能不低頭?


有證有據看要去告還怎樣,不用把網民們拖下水,太過熱心的人自己也要小心一點,言論是自由的沒錯,司

法也仍然存在著,合理懷疑才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STAR=YGG wrote:
善良...(恕刪)


STAR=YGG說的有那麼難懂嗎?




PO上來代表貝蒂人文素養低落,水準不夠

為法學素養不夠的網民做了最糟的示範


我不是貝蒂但我要替她講話
貝蒂是不好的示範,那開口性騷擾就很好示範嗎



MSN是私底下的行為

任何人在跟對方交談的過程中會預期隨時都被公開嗎?

你願意那是你家的事,但是別人願意嗎?

如果只是平常的對話內容為何她要公開
就是貝蒂己經覺得不舒服,又怕其他的女生遭殃
而且對方恐怕也沒顧慮到女生的感受吧


任何涉及性騷擾或恐嚇的事由 那儘管去報警去告他

這是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

讓法律去裁定,等裁決下來你要去01公佈結果甚至判決書那也是你的事


恕刪...

如果當事人報警的時間,那些空檔誰知道會不會還有其他女生遭殃

po出來至少可以給一些人警惕,還可以給對方一次給改過自新的機會,而且對方也已經承認做錯了
紫泓飄孀 wrote:
照這麼多人邏輯,每個...(恕刪)

照你這麼講,政府高官在貪污
只要是不懂內情老百姓就不容置喙
除非每個人都和大官很熟

基本上我相信不會有人無聊去改msn的內容,來陷害某人
被陷害的人還乖乖道歉

晴天miyata wrote:
我就是和當事人做確認...(恕刪)


你可以接受 妳的異姓朋友 (好朋友? ) 這樣 開 玩 笑 ?

請問 你也可以接受不認識的人 這樣開玩笑嗎??

衷心建議你遠離這種朋友??

不然會被看成是同一類的人?


我已告知(人肉)高手處理了!!
相信很快就有消息了...
lmxxxx....有人已經出招囉,你躲的了多久!!!?

takeshi.chin wrote:
當事人都出來道歉了,...(恕刪)


物以類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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