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強者我朋友是否是樓主,良心的建議還是要給的:1.這次沒被抓到警察局算狗運好,換一個,下次別再這樣了,理由前面寫很多。2.徹底戒酒,別說酒不能戒,我沒爆肝以前也常喝到掛(奇怪我一喝醉就倒地不起了,怎麼有人能打人...?)但爆肝以後,連燒酒雞也不敢吃...
離開才是正確的~稍微有腦的女人都曉得被打第一次就絕對還有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對方沒有驗傷告你"朋友"就該偷笑了如果今天換成是我被男朋友揮了幾拳我應該爸媽會氣到大家法院見吧你"朋友"還想出現在人家面前安撫女方媽媽??別傻了孩子....建議樓主"朋友"最好別再交女朋友來殘害人家了
我的不知道恐怖不恐怖 , 前女朋友癲起來會打我 , 追她的男的說我在介入他們他要叫人打我 , 女的再追加一句"我惹她他就會護著她打掛我!!!!哇勒~還要告我113+性騷擾 先說明:是沒有喝酒狀況... 我咪駝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