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成 wrote:前幾天去7-11買東...(恕刪) 就照大大的方式把自己的聯絡方式寫在紙上然後趁 "人少" 結帳的時候 交(丟) 給她然後就快跑出門 (拿發票的時候)不過建議留下暱稱跟MSN留下電話, 萬一對方有男友, 又是狠角色的話..........可能會吃排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