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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借錢給結婚對象嗎? 6/26 11pm 更新

比基尼 wrote:
謝謝你的關心還看了之...(恕刪)

我們相遇的太晚
我需要一個能養家的老婆~
不過我已經找到一個了~可惜了~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下船吧樓主

這不能賭一口氣的啊!

趁船還沒開把票根丟了下船吧!


錢的問題無解的,沒工作不會去找工作嗎??
好奇怪的邏輯哦.....沒錢就不要買啊...
什麼妳的存款利息低借他買房子,名字又是他名下...
那他不會自己跟銀行借就好了....
他一定是想說結婚後...我的錢還是我的錢,你的錢就是我的錢...不用還了.
想清楚哦...就算是夫妻金錢借用這東西還是要白紙黑字..
肯定有去無回 怎麼算都是賠 結婚買房名下沒你的份既然結婚了錢也不用還你了 保重
萬萬不可呀=="

別當個傻子!!

不論是誰,這種情形不用理由。就是不可以!!!

比基尼 wrote:
多次的分合, 我也想...(恕刪)

勸妳別借
在土地登記法裡頭~是採登記主義
也就是說法律只認誰去登記~那就是誰的

連討論用共同持有的方式登記都不肯
甚至生氣的
我想這種人沒有走一輩子的擔當
他只看他自己和家人
妳~~~~很抱歉~並不是= =

勸妳狠下心砍掉重練吧
不然進入他家門除了有負債等著妳
還有兩個無收入的人卡在那~有成為負擔的隱憂
再加上他的脾氣不好~不太能討論
在來不為妳想~只想他自己和他的家人

還真的找不到可以嫁給他的點耶= =
不借頂多換人
借了你救人財兩失了
這個真的沒有繼續走下去的必要

就算是投資也不會丟在這個錢坑

在他名下的話

到最後你應該是一無所有

要考慮清楚阿
比基尼 wrote:
多次的分合, 我也想...(恕刪)


你現在還有後悔的機會, 代價也不大(可能難過個幾天), 等到結婚後契約簽了以後, 你才發現苗頭不對想後悔那代價可就大了(如果有小孩了你更慘). 理智一點想清楚. 不要因為你一時魯莽的決定成為兩三年後的社會問題.....
萬萬不要
萬萬不要
萬萬不要
萬萬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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