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1015 wrote:只是現任男友別說得那...(恕刪) 那就不要當男女朋友 直接當朋友就好了阿當朋友 管你(妳) 玩幾個 交幾個如果當男女朋友 可以像你(妳) 這樣的自由 就不會有劈腿的名詞 出來
SUBCREWreact wrote:於是我們吵架了有些不必要的何必要去做呢?如果說這是種禮貌,那豈不就每任男友的媽媽都該接到女友的祝福!!!我不懂 打給前男友的老木那還好吧88節打給前男友的老盃時那就要注意一下了....
jeff4216 wrote:哈!哈!來這裡看久了,才看完樓主的文,我的想法和第一篇回的一樣,一定有很多所謂嘴炮族來說要有「氣度」,真的好妙哦,大家想都一樣,而後面也真的是這樣說一下自己的想法好了,樓主,我個人認為氣度不是這樣展現的...(恕刪) 氣度跟涵養~~本來就不是用在這種地方~~男人處世~~該有的原則不能沒有~~什麼事該做不該做~內外都分不清楚人~~說多有氣度~個人持懷疑態度...
私以為這種行為不是很好以前的女朋友在剛分手後的兩年內常常逢年過節就打給我媽媽請安既然都已經分手了...這種事就不要做(以正常分手為前提之下)1.都已經分手了這樣打電話來很容易被誤會(自己的媽媽或現任女友)2.都已經分手了這樣打電話去很容易被誤會(女方的男友)小弟是認為分手後大家還可以是朋友無論未分手前兩家人的感情有多好但分手後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及尷尬,短時間保持點距離不是對彼此都好嗎?以上為個人經驗及想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