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喔,女方要求簽放棄扶養權,是不是要男方間接承認,就是孩子的老爸(是老爸才要放棄阿),到時候男方要求驗DNA,女方是不是可以依放棄扶養權為理由(畢竟男方都承認是老爸了,不需再驗),拒絕配合檢驗,這在法庭上會成立嗎?
ddg00000 wrote:別理那個女生就好、要...(恕刪) 都覺得不是你的 幹嘛給錢阿你朋友的媽媽也腦子有問題男孩子就搶著要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兒子的種先去驗DNA 吧你朋友現任女朋友也真的很倒楣 遇到這種男朋友 處理這種事情不清不楚先不要說前女友肚子的小孩是不是男朋友的 光男朋友什麼都不去查證就給錢的心態 就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