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ny9911 wrote:
我提議會幫忙負擔結婚後的家計的,
但不會負擔他房子的頭期款,(房子當然登記在他名下)
恕刪)
在雙方經濟都不寬裕的前提下,
樓主幫忙負擔家計本來就是天經地義,
而婚後房子你也要住吧,
房子你要住,卻不出錢?
換作是我,我也要砍掉重練。
小弟我也是68年次的..
我從二專日間部開始沒再跟家人拿一毛錢...
逄年過節包給雙親也一包不少...
我的家境並不富裕..我未婚但已扛下家中經濟..
三年前把學貸一次還清...到前年現金買了一台休旅車..
到今天身上還有幾百萬現金..
我是合法賺到這些錢的..我每年繳給國家的稅很多很多...
(不要問我從事何業,我有投資理財就是了.....!!!)
小弟也有位交往5年的女友..
前一陣子也在看房子..現在慢下來了,因為我認為房價要下來了..
我不希望,她幫小弟付一毛錢...
因為"未來"很難說...
結婚也有可能會離婚...
牽扯到不動產就很難算清楚了...
所以買的名字是我,我當然一毛錢也不要她出...
結果有一次聊天我女友說..她存的錢是要幫我出買停車位的錢...
其實我並不要她幫我出任何一毛錢...
但還是讓我很感動....
我是個有責任感的男人...我瞧不起妳的男友...
大姊你的顧慮是對的...請你要好好想一想...
若因為在"那"方面的滿足使你盲目,那不值得....
寧可錯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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