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lss wrote:這種東西沒一定標準,...(恕刪) 也是啦.不過就像你說的.沒一個準@@而感情這方面的事情只要講到:公平公道平等對錯等等字眼...我是覺得很難去真的下斷論!!只有法官說了算!在兩廂情悅的情形下.雙方的付出成為理所當然!在一方變心的情形下.雙方的付出也理所當然的要有回收?甚至女方告男方強姦的也上過新聞版面=.=||而在下呢...不好意思!以前的戀愛經驗都是被人背叛居多QQ||自己則從未主動背叛過!受傷是很重.不過也未曾要求要拿回啥物品或是金錢.拿回來看了就賭爛= =不如當作花錢消災人安樂!!樓主想討公道的心情我可以感同身受.但即便被討回了又怎樣?傷痛依舊在.搞不好還擴大.這樣有比較好嗎?0.0a只是自己在世上又多了一個敵人(地球是圓的.台灣就這麼小)!!我自己也曾有這種經驗.但是我得到的卻是只有空虛兩字!!錢回.人失.情已逝!!!也沒有自己預期那種討回後的快樂!!女人沒有損失嗎?請記住這句箴言:{女人最大以及永遠的敵人除了自己以外就是時間!!}女人的時間?是用金錢也換不回來的!!!
回應樓主這些假風度的"紳士"們,我想他們被他們的女朋友劈腿後,借的錢不還,再來講吧!!別在這裡講一些有的和沒的風涼話.這些"事不關己"的風涼話,假大度,只是突顯出自己的無知和幼稚本能.至於那些用錢來計量跟女朋友性關係的,不只彰顯著台灣沙豬的死腦筋,將女性物化,甚至將男女相悅物化和賣淫化.從他們的言論和回應,就可以知道他們所謂的"氣度"和道德水準在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