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那邊某長輩娶妻時,因雙方宗教信仰不同,也曾言定女方可不參與一般台灣民間信仰相關儀式,也可維持她原來的宗教活動。婚後也短暫相安無事......
但,時日一久,女方宗教團體的成員仍不斷灌輸女方,說男方家之信仰是不見容於女方所信仰之宗教的,甚至稱男方家的信仰為「魔鬼」!没錯,就真的說是「魔鬼」!
甚至後來女方還引導三個女兒選邊站,一起疏遠他們的父親。最後,當然是離婚收場~~離婚後,女方和三個女兒的生活,卻仍由「魔鬼」父親負擔,男方也把房子留給了女方和三個女兒。女方還是繼續告誡女兒們她們的父親是「魔鬼」,還是要她們與父親疏遠。
一直等到三個女兒都長大成人,有了獨立思考的空間和能力(那時我那位長輩也已續弦),三個女兒才發現原來她們的父親並不是像母親及宗教團體所說的「魔鬼」,而是一般的,傳統的,默默照顧家庭的父親而已。但,完整的家庭生活對她們而言都已變成過去式,而不是現在進行式。
我相信以上個案就真的是個案,但也相信不會是唯一的個案。
雙方能互相契合的點愈多,引導雙方結合的力道就愈強。或者說,雙方的差異愈大,需要克服及需要包容的就愈多。
僅供事主參考!
hungyuwang wrote:
那拿獻花祭祖就不是祭拜偶像嗎?
差別在於祭拜的物品和媒介不同而已
拿花獻給女友or 老婆? 算不算祭拜??
形式一樣,思念不同 何必混為一談??
hungyuwang wrote:
我只能說基督教是一個沒去理解別人的宗教只用自己教義看世界的一個宗教
我只能說,你也同樣是沒去理解別人的宗教,只用自己的想法來看別人宗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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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祖先可能會餓到來托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