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一下個人的淺見囉!如有得罪請見諒。
如果是我的話,我應該是不會選這樣的女生當女朋友吧!
因為我覺得,我沒辦法去喜歡上一個不懂得愛自己的人。
如果只是要洗衣、掃地、做飯那我媽就可以啦!
再不,請個佣人也可以啊!頂多,自己動手囉!又不是沒手沒腳。
我願意相信每位情人,都是希望自己所愛的人幸福快樂。
如果,你愛的人不懂得先去愛自己,那她怎麼會感到快樂與幸福呢?
既然你愛的她不快樂也不幸福,那你覺得這樣的愛情,真的是愛嗎?
愛情的基礎是互相信任、互相諒解、互相扶持,這樣才有可能長久吧!
有句話這麼說的,善意往往只在被接受的那一刻才有意義,光只是單方面的一昧付出,也要對方願意接受才對吧!
愛別人之前,先學會愛自己。
加油喔!因為妳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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