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覺得男方應該體諒一下女方吧..女生出門真的不像男生一樣容易.. 要"梳妝打扮",只要時間上不要太扯 .. EX: 等了30分鐘以上..應該都可以諒解了..更何況, 是男方早到.. 早到的心態, 就是要多等一下,這有什麼好提的呢.. 男生多等一下會怎樣嗎?不然就不要早到啊。。。 談戀愛與結婚都一樣.. 貴在尊重與真誠..如果在這個階段就已經不耐煩了, 那以後生活如何適應??我覺得妳應該跟他好好談談這件事.. 這是男生的一種禮貌,也是對女生的一種尊重...
看完中間全部的發言後...1.說實在話, 除非那個臨停的地方完全無車...否則巷道內...不擋到人家是不可能的...如果樓主男友, 沒開車相約在外面時, 也是早到, 若沒這種情況, 那我相信, 不管樓主認為他停的地方好不好他的確都會怕妨礙到其他人...若一樣...嗯...那他就是單純不喜歡等人2.早到晚到對開車來說, 有時真的很難預測, 所以我不會約個確定的時間, 而是出發前打電話, 快到前打電話, 來讓彼此知道時間的掌握3.女生打扮...嗯...阿...男生雖然需要時間沒那麼久(我也要20-30分鐘....), 但是也要考慮開車的人...必須更早起來, 以彌補距離上, 車程所需的時間阿...雖然我不知道樓主的距離多遠啦, 我以前大概是30-40分鐘.....所以也體諒一下吧...樓主男友都早到...總比起都遲到好多了吧....總之...這種事好像沒什麼大不了的啦......當然處理的不好....也可以變很大條...
親身經歷..我是男方不同的是約7點的話.我會早到10分鐘左右耐心的在他家樓下等時間到但我大概還要等40分鐘到1小時最長1個半小時反應過好像沒效.約10次會等10次最後連他家樓下的[乾宰電]老闆都認識我了下場當然是分手了實在太....
我也是習慣早到的人但是我一定是給時間到約定的時間不會明明約定的時間還沒到卻說人家遲到反過來說我是說幾點出門就要出門老婆常常都會拖過時間這時候我才會很不高興其實對時間敏感的人對別人或是對自己來說都是很痛苦的
日不落的愛戀 wrote:每個週末,男友會來我...(恕刪) 剛開始跟我女朋友交往的時候,我也是很care約好的時間又遲到個五分鐘以上...但漸漸的..知道他總是會比約定的時間再晚個10分鐘,所以我現在也學聰明了,在約定的時間晚五分鐘左右到...其實交往久了,都可以知道對方的習慣了....只是妳男朋友提早到,就要你馬上出門...這樣好像很不合理哩~~那這樣他幹嘛約時間...
小弟覺得重點不是遲到早到的問題是他為什麼對你的包容越來越少?是因為每次他在樓下等你都會擋到別人?而告訴妳後你還不能配合他?又或是提出一個變通解決的方法?又或是生活中你們有什麼事情讓他覺得對妳體貼不值得?小弟有過1個前女友情況有點類似(應該說嚴重很多)小弟約會沒有一次不早到半小時以上的 這是習慣 跟女友怎樣沒關係!但是前女友的習慣就是下班要我開車1小時(台北塞車)到她公司然後就為了載她回家或是去哪 (她自己坐捷運5分鐘的車程) 然後我在花1小時自己開車回去~有時候明知道小弟在忙 一通電話來就要我載她去哪去哪~即使她不在乎 可去可不去(我超級在意這部份)跨年 明知道自己要加班 叫我準時在他公司樓下等了快5小時最後我一個人在路邊跨年去接她不能遲到 一定要早到 可是她公司下面沒辦法停車 我必須一直繞圈圈 後來是改停在較遠的地方 等她確定到樓下了 再打電話叫我過去...可是她常常在公司樓上就打了 還常常打了10幾分鐘沒下來我就必須在樓下一直繞圈圈小弟脾氣算很好 從來沒跟她吵過架她提出來的要求 我也都幾乎能做到或是盡力去做(所以我相信公主病是人養出來的這個觀念)但是她在我心中一直扣分雖然這些不是分手的主要問題但是卻是扣最多分的問題之一胃口養大了 以後不去接她 她就認為不對了~貼心跟理所當然是完全不同的東西為什麼有人就是不懂呢?一個人再另一個人心中的地位是靠生活中的一點一滴培養出來的當自己變的可有可無的時候被人變心時 自嘆自憐是沒有意義的?別人沒有責任負擔自己的不幸小弟歷任女友分手後 還沒有一個不後悔之類的這也是努力付出的結果只是有些人發現的太晚當然小弟也有想過當濫咖或是壞人之類的..只是總是狠不下心~當然這些都是對樓主的猜測啦主要是想起一些往事而打出的文章並不是指樓主就是這類人之類的!!只是希望樓主要不要找看看問題點是不是在別的地方~
就主題而言…我對遲到的定義是超過"原本約定好的時間"就算遲到!就內容而言…樓主疑惑的是,遲到的定義怎會是以男方到達的時間起算呢?那原本"約定好的時間"只是參考用嗎?EX:2人約好晚上6點整,樓主知道自己準備時間需要30分鐘,而提前於5點20分著手準備,預計5點50分完成,假設男友在5點45分抵達,就男方的觀念來看,樓主勢必變成"遲到",(但實際上距離約定時間尚有15分鐘)一切回歸到源頭,原本就約好6點不是嗎?男方卻一味認定因為女方在家就必須"隨時"準備好,這…是一種非常主觀的想法,若因考量交通因素而提早抵達,可以撥個電話提醒對方自已已經到了,只要女方在約定時間內出現,我想男方不應該藉此而生氣吧!另外,樓主又不是讓男方在超過約定時間後苦等,真的不懂"公主病"一詞何來?
kellycat wrote:就主題而言…我對遲到...(恕刪) 同意!!樓主的意思是說自己不是因為超過約定時間被說遲到,而是因為沒有比男友還要早出現在約定的地點,且這件事是發生在約定的時間之前。所以就文章來看,樓主並沒有錯。以樓主男友的標準來看,好像是誰早到,誰就有資格說別人遲到。那這樣約時間的意義在那?雖然說很多人都提到開車很辛苦,有很多突發狀況,所以應該體諒開車者的心情。事實確實是這樣沒錯!但如果原本是不想耽誤時間而提早到的美德,演變成指責別人遲到、給對方亂扣罪名的行為時(注意:前提是發生在約定時間未到),這樣的美德已經失去原本美意了!有些人提議如果對方會遲到,時間就約早一點,對方會早到,時間就約晚一點。實際上,我是覺得這種方法其實沒用,因為對方仍然會以約定的時間做為基準值,他永遠都會比約定的時間早或晚到,因為身邊的朋友就是這樣!會晚到的人永遠都會在約定時間快到的時候才做準備,會早到的人永遠都會提早好幾分鐘就到約定地點。真的要解決爭執,好像就只能在自己或對方的心態方面做調整。看誰願意讓步,或是彼此都退一步。情侶或夫妻相處似乎就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