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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於遲到的定義為何?

Joseph. wrote:
+1另外去接的另一個...(恕刪)


我剛出門就說我快到了

實在是太會摸啦

總覺得男方應該體諒一下女方吧..
女生出門真的不像男生一樣容易.. 要"梳妝打扮",
只要時間上不要太扯 .. EX: 等了30分鐘以上..
應該都可以諒解了..

更何況, 是男方早到.. 早到的心態, 就是要多等一下,
這有什麼好提的呢.. 男生多等一下會怎樣嗎?
不然就不要早到啊。。。 

談戀愛與結婚都一樣.. 貴在尊重與真誠..
如果在這個階段就已經不耐煩了, 那以後生活如何適應??

我覺得妳應該跟他好好談談這件事.. 這是男生的一種禮貌,
也是對女生的一種尊重...
看完中間全部的發言後...
1.
說實在話, 除非那個臨停的地方完全無車...否則巷道內...不擋到人家是不可能的...
如果樓主男友, 沒開車相約在外面時, 也是早到, 若沒這種情況, 那我相信, 不管樓主認為他停的地方好不好
他的確都會怕妨礙到其他人...若一樣...嗯...那他就是單純不喜歡等人

2.
早到晚到對開車來說, 有時真的很難預測, 所以我不會約個確定的時間, 而是出發前打電話, 快到前打電話, 來讓彼此知道時間的掌握

3.
女生打扮...嗯...阿...男生雖然需要時間沒那麼久(我也要20-30分鐘....), 但是也要考慮開車的人...必須更早起來, 以彌補距離上, 車程所需的時間阿...雖然我不知道樓主的距離多遠啦, 我以前大概是30-40分鐘.....所以也體諒一下吧...樓主男友都早到...總比起都遲到好多了吧....

總之...這種事好像沒什麼大不了的啦......當然處理的不好....也可以變很大條...


親身經歷..我是男方
不同的是約7點的話.我會早到10分鐘左右
耐心的在他家樓下等時間到
但我大概還要等40分鐘到1小時
最長1個半小時

反應過好像沒效.約10次會等10次
最後連他家樓下的[乾宰電]老闆都認識我了

下場當然是分手了
實在太....

我也是習慣早到的人
但是我一定是給時間到約定的時間
不會明明約定的時間還沒到卻說人家遲到

反過來說
我是說幾點出門就要出門
老婆常常都會拖過時間
這時候我才會很不高興

其實對時間敏感的人
對別人或是對自己來說都是很痛苦的
日不落的愛戀 wrote:
每個週末,男友會來我...(恕刪)

剛開始跟我女朋友交往的時候,我也是很care約好的時間又遲到個五分鐘以上...

但漸漸的..知道他總是會比約定的時間再晚個10分鐘,所以我現在也學聰明了,在約定的時間晚五分鐘左右到...

其實交往久了,都可以知道對方的習慣了....

只是妳男朋友提早到,就要你馬上出門...這樣好像很不合理哩~~那這樣他幹嘛約時間...
小弟覺得重點不是遲到早到的問題

是他為什麼對你的包容越來越少?


是因為每次他在樓下等你都會擋到別人?而告訴妳後你還不能配合他?又或是提出一個變通解決的方法?

又或是生活中你們有什麼事情讓他覺得對妳體貼不值得?



小弟有過1個前女友情況有點類似(應該說嚴重很多)

小弟約會沒有一次不早到半小時以上的 這是習慣 跟女友怎樣沒關係!

但是前女友的習慣就是下班要我開車1小時(台北塞車)到她公司然後就為了載她回家或是去哪 (她自己坐捷運5分鐘的車程) 然後我在花1小時自己開車回去~


有時候明知道小弟在忙 一通電話來就要我載她去哪去哪~

即使她不在乎 可去可不去(我超級在意這部份)



跨年 明知道自己要加班 叫我準時在他公司樓下等了快5小時

最後我一個人在路邊跨年


去接她不能遲到 一定要早到 可是她公司下面沒辦法停車 我必須一直繞圈圈 後來是改停在較遠的地方 等她確定到樓下了 再打電話叫我過去...

可是她常常在公司樓上就打了 還常常打了10幾分鐘沒下來

我就必須在樓下一直繞圈圈



小弟脾氣算很好 從來沒跟她吵過架

她提出來的要求 我也都幾乎能做到或是盡力去做(所以我相信公主病是人養出來的這個觀念)

但是她在我心中一直扣分

雖然這些不是分手的主要問題

但是卻是扣最多分的問題之一



胃口養大了 以後不去接她 她就認為不對了~

貼心跟理所當然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為什麼有人就是不懂呢?

一個人再另一個人心中的地位是靠生活中的一點一滴培養出來的

當自己變的可有可無的時候

被人變心時 自嘆自憐是沒有意義的?

別人沒有責任負擔自己的不幸


小弟歷任女友分手後 還沒有一個不後悔之類的

這也是努力付出的結果

只是有些人發現的太晚

當然小弟也有想過當濫咖或是壞人之類的..

只是總是狠不下心~



當然這些都是對樓主的猜測啦

主要是想起一些往事而打出的文章


並不是指樓主就是這類人之類的!!

只是希望樓主要不要找看看問題點是不是在別的地方~
遲到應該只有一種定義吧..
約六點, 六點零一分以後到就是遲到啊,
你下次跟他講,
要是分手你就沒人可以讓你等~
就主題而言…我對遲到的定義是超過"原本約定好的時間"就算遲到!
就內容而言…樓主疑惑的是,遲到的定義怎會是以男方到達的時間起算呢?
那原本"約定好的時間"只是參考用嗎?
EX:2人約好晚上6點整,樓主知道自己準備時間需要30分鐘,而提前於5點20分著手準備,預計5點50分完成,
假設男友在5點45分抵達,就男方的觀念來看,樓主勢必變成"遲到",(但實際上距離約定時間尚有15分鐘)
一切回歸到源頭,原本就約好6點不是嗎?
男方卻一味認定因為女方在家就必須"隨時"準備好,這…是一種非常主觀的想法,
若因考量交通因素而提早抵達,可以撥個電話提醒對方自已已經到了,
只要女方在約定時間內出現,我想男方不應該藉此而生氣吧!

另外,樓主又不是讓男方在超過約定時間後苦等,真的不懂"公主病"一詞何來?



kellycat wrote:
就主題而言…我對遲到...(恕刪)


同意!!

樓主的意思是說自己不是因為超過約定時間被說遲到,
而是因為沒有比男友還要早出現在約定的地點,且這件事是發生在約定的時間之前。

所以就文章來看,樓主並沒有錯。
以樓主男友的標準來看,好像是誰早到,誰就有資格說別人遲到。
那這樣約時間的意義在那?

雖然說很多人都提到開車很辛苦,有很多突發狀況,
所以應該體諒開車者的心情。
事實確實是這樣沒錯!

但如果原本是不想耽誤時間而提早到的美德,
演變成指責別人遲到、給對方亂扣罪名的行為時
(注意:前提是發生在約定時間未到),
這樣的美德已經失去原本美意了!

有些人提議如果對方會遲到,時間就約早一點,
對方會早到,時間就約晚一點。

實際上,我是覺得這種方法其實沒用,
因為對方仍然會以約定的時間做為基準值,
他永遠都會比約定的時間早或晚到,
因為身邊的朋友就是這樣!

會晚到的人永遠都會在約定時間快到的時候才做準備,
會早到的人永遠都會提早好幾分鐘就到約定地點。

真的要解決爭執,好像就只能在自己或對方的心態方面做調整。
看誰願意讓步,或是彼此都退一步。
情侶或夫妻相處似乎就是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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