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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個單純青春尾巴的故事(10/23 完結篇,請多回應鼓勵,感謝等候,感恩再感恩)


丹哥,
麻煩幫我跟 JW 說一下,
趕快來個愛的一發!!!

總要先試用過,
再決定是吧???

ssschkuo wrote:
總要先試用過,
再決定是吧???(恕刪)




不過先得把那跋扈的夫人給休了吧

要不這麼複雜的關係,如果真先來一發,後果還真要如何收尾
一路走來 學徒 > 師傅 > 工程師 > 監工師 > 規劃設計 > 產品研發
motorgod wrote:
你該不會打算.(恕刪)


謝謝您的關心,我倒沒有這打算.
不過我和他二人,男未婚,女未嫁的.
追求誠屬自由選擇.這和本文中的"不倫之戀"不太一樣哦~

我倒是打算好好針對小助理的"倒追"行為好好撰文分析一番.
(我會另外寫的,且樓主也下逐客令了)

撇除性別不談.他的追求手段是極高明的.對那些不知道如何追女的宅男們也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的粉絲(包括你)替他說話呢??

不過這樣子的長文..我無法用工作空檔寫..要休假寫.
還有之前簡單分析的回文也消失了.所以,可能要再等等吧...
若到時真有寫出來.我就當做功德吧!
生(う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四葉妹妺 wrote:
另外,想拿別人的私事來攻擊對方,以便為本文做不相干的辯護.最沒水準.(恕刪)


這樣叫攻擊,那妳的防禦心態也太重了,我不是疑問句嗎?

既然是疑問句,何來不相干的辯護之說

既然你想要我攻擊,那我又何須避諱

四葉妹妺 wrote:不過我和他二人,男未婚,女未嫁的.
追求誠屬自由選擇.這和本文中的"不倫之戀"不太一樣哦~


是打算為自己的劈腿先塑造合理的理由藉口嗎?
說穿了,不愛就是不愛了,想劈腿,打算劈腿,講的一副冠冕堂皇的樣子,就是對的嗎?

四葉妹妺 wrote:撇除性別不談.他的追求手段是極高明的.對那些不知道如何追女的宅男們也有很大的參考價值.
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的粉絲(包括你)替他說話呢??


手法高明與否也要看對象接不接受,想必妳挫敗過,要不怎麼會對小助理如此行為憤慨不平?
坦白說,我還真不是小助理粉絲,充其量,算是個極度同情JW的忠實讀者,很替JW的婚姻狀況感到不值就是了,整棟樓我都強調,不管是不是要跟小助理在一起,都先處理好婚姻關係後再說,至少在下面對感情的世界裡,比那些想要劈腿還上01取暖的網友好多了,妳少給我對號入座

一路走來 學徒 > 師傅 > 工程師 > 監工師 > 規劃設計 > 產品研發

ssschkuo wrote:
趕快來個愛的一發!!!
總要先試用過,
再決定是吧???


個人覺得,跟老婆還沒離婚之前,千萬別做傻事,
雖然不見得會被抓到,但是萬一讓娘家抓到把柄,
JW會死得很難看。


四葉妹妺 wrote:
另外,想拿別人的私事來攻擊對方,以便為本文做不相干的辯護.最沒水準.



motorgod wrote:
比那些想要劈腿還上01取暖的網友好多了,妳少給我對號入座


兩位請息怒,畢竟01也只是大家上班打發時間的地方(是這樣嗎?)
不需要為了故事裡的人物公親變事主,大家還是冷靜點看故事。

或許小助理真的是心機很重,但也有些很脫線的地方,
現實上的小助理是怎樣的人,也許小助理自己最清楚,
其次應該是JW或公主(以故事出現人物而論),
不過JW的個性大概會相信小助理只是粗心吧。

總之,她是怎樣的人,身為局外人的我們是都不清楚,
小弟的個人意見是盡量少妄加推論,反正隨著故事推演,
慢慢會更加清晰,在那之前大家還是好好欣賞故事吧。

或許小助理有支持者也會有反對者,大家的立場不同意見也會相左,
但還是把握基本原則,大家都是看故事的,
就照故事的描述發表自己的感想,切勿對其他非故事人物發動攻擊,
這樣有點危險,大家開開心心的欣賞驢大的大作吧,
說這麼多.....驢大,今天的進度呢?
motorgod wrote:
是個極度同情JW的忠實讀者,很替JW的婚姻狀況感到不值就是了


單就故事人物塑造不意外
這個故事就像好萊塢商業片一樣角色平板缺乏深度
JW = 和01大部分男性條件差不多的收害者, 很適合投射(好聽一點叫將心比心)
老婆和娘家 = 集所有傷害男性自尊言行為一身
所以條件類似的普羅男性大眾最容易同情JW, 討厭他老婆
就像小時候看Disney 卡通,或早期英雄片裡好人一定是好人, 壞人一定是壞人
壞人的壞是沒有理由/ 或是讓挺好人的觀眾無法接受的理由以凸顯壞人就是壞
小助理 = 不上不下/ 沒什麼豐功偉業又愛面子的那型男人找回自信的對象 = 永遠瞪著一雙寫滿崇拜的小鹿大眼


如果我是JW 太太我會想辦法在生產前離婚
戶口直接登記父不詳
Yunalesca wrote:
單就故事人物塑造不意...(恕刪)


關於利用離婚來達到父不詳這點
這點是行不通男方可以申請親子關係鑑定
我請教過律師,法院會追溯離婚日期來決定孩子的父親
站在法律觀點,娘家爭贏小孩的機率很低
才會硬逼男方簽字來確保小孩扶養權
加上JW 有供應金錢給老婆
老婆又舉不出扶養小孩的能力
更證明JW 更有能力扶養小孩
假設200萬來打官司,可想而知女方沒有任何勝算
大致判決撫養權是對JW有利
娘家想要小孩撫養權 就不能拿男方的錢
法律就是這樣
JW離婚絕對是佔上風的
motorgod wrote:
這樣叫攻擊,那妳的防禦心態也太重了,我不是疑問句嗎?
既然是疑問句,何來不相干的辯護之說
既然你想要我攻擊,那我又何須避諱

是打算為自己的劈腿先塑造合理的理由藉口嗎?
說穿了,不愛就是不愛了,想劈腿,打算劈腿,講的一副冠冕堂皇的樣子,就是對的嗎?

手法高明與否也要看對象姊不接受,想必妳挫敗過,要不怎麼會對小助理如此型為憤慨不平?
坦白說,我還真不是小助理粉絲,充其量,算是個極度同情JW的忠實讀者,很替JW的婚姻狀況感到不值就是了,整棟樓我都強調,不管是不是要跟小助理在一起,都先處理好婚姻關係後再說,至少在下面對感情的世界裡,比那些想要劈腿還上01取暖的網友好多了,妳少給我對號入座)


炮火很猛嘛,小妹怕怕哦~~
關於"打算為自己的劈腿先塑造合理的理由藉口".比較像在講jw桑耶.
而且一樣是上01取暖...那,我必須承認他做的好多了..

您所說的"追求也要對象接受"我完全同意.所以也是jw桑自己開門給小助理機會的,不是嗎.

至於對號入座之說,不好意思.這位大哥.我也不過在01發過二篇文..
我1.既不棄樓.2.也不開分身.3.亦沒攻擊您的感情世界.
4.不奪人之夫.5.不淫人妻女.(@_@)
我真的不知道我那裡惹到您了.難到如您之言,您是婚姻有挫敗過嗎?
生(う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剛開始就不該給每個月五萬月的生活費
現在越來越過份

孩子更是無辜.....

期待今天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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