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ACAS wrote:所以打字重複不算錯...(恕刪) 借回一下午,不想再翻文我被外派去 Yokosuka 半年過,我沒有工作簽証,但是没有出入境問題,三個月要出境一次,工作地方是 APO 地址,辦公室裏有美國本土的電話號碼,至於外派來台,有出入境問題的,大概只有賣的,因為護照不在本人手上,這樣來說,會扣護照的工作都有問題
LLACAS wrote:所以打字重複不算錯...(恕刪) 我沒說打字重複不算錯,那是你講的。我講的是"性質"的差別,你講的似乎不是。另外糾正人並不是出於什麼成就感,而是怕有人看到這篇連著錯好幾次的駐寨就以為是正確的用法。至於喜不喜歡糾正人的這個看法是你的主觀,我無法干涉你的想法,以上,不要在這種無聊的議題上浪費網路資源,我只是希望不要有台灣人以後拿"駐寨"這個詞去寫給日本友人看,所以抓出來並提出正確的用法罷了。
平衡報導一下,在日本也不是每個女生都可以接受約會AA制的...約會go dutch 日本女性:「AA制」要不得!台灣本來就有請客文化,所以我認為樓主的觀念不能說一定對,但基本上沒什麼大問題,何況照文中所述,我也會認為樓主男友原本的意思是大小支出通包...再說CCR本應互相尊重,為何要樓主一昧去迎合這種在日本也不全然被接受的習慣?何況樓主男友是來台工作,入境隨俗應該的嘛?別的不說,光私自打電話去確認金額這件事,以我的標準是連朋友都不必當了...
把"駐寨" 改成 "駐在", 文義不通吧!成語辭典:安營下寨亦作安營紮寨,駐兵紮寨之意.大陸人所稱駐寨,網路搜尋一下,還可找到"駐寨人員管理辦法",話意類似於台灣人所稱"長期派駐在外",台灣人少用駐寨這個語詞,說起來這只是兩岸用語差異而已.以上純屬個人見解.補充:《三國演義》第二十二回曹操準備進軍黎陽對抗袁紹,為了防範劉備借機攻擊,於是指派王忠、劉岱虛打曹操的帥旗,進攻徐州,並令二人不可先攻,待他擊敗袁紹後,再會合攻劉。 王忠、劉岱遂率領五萬兵馬,駐寨徐州外並高張曹操帥旗,劉備見狀未知虛實,也不敢輕舉妄動,一方派人打聽河北方的消息,一方請陳登來商議。
palihon wrote:把'駐寨' 改成 ...(恕刪) "駐在"其實是日文用法....人家在日本公司上班,跟在大陸上班用"駐寨"其況一樣....台灣比較常用的是"派駐"吧....文字部分是不用那麼婆婆媽媽啦!!
zard0425 wrote:養家養老婆是OK沒...(恕刪) +您說對了我個人認為是對的只要有能力要養幾個誰能管的著反過來說覺得有問題的不就大部份是沒有能力的嗎看人吃葡萄喊酸小三小女友外遇這種東西的對錯只有當事人跟當事人配偶才需要研究局外人無關不過以現實面來說現在的社會有能力的男人有幾個沒有小三或小女朋友何必自己騙自己
有時候人是互相的,基本上以我的邏輯,有人請我,下一頓我絕對主動買單,不用對方開口說怎麼攤,所以,我是樓主的話,男友應該小雜項都不需要再出了(因為真要細算樓主還是賺)~應該是這種互動較合邏輯~好,再回到樓主的故事,我在男方立場看這事,如果感覺到對方有意想拗我,我才會跟她算清楚(因為現在妥協以後更大條的會出來)舉個例子。我有遇過有個女性友人我約她去玩二天,是約成功了,但她突然開口強調“要包吃包住包玩喔”,其實我本來就是自己開車,旅館或是吃喝玩樂本來就會出了,這很正常~但她刻意提出來,就感覺的到她想什麼,於是,那兩天我是改約別的女性友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