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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一千多塊請我會死嗎?(6/16更新)


LLACAS wrote:
所以打字重複不算錯...(恕刪)


借回一下午,不想再翻文

我被外派去 Yokosuka 半年過,我沒有工作簽証,但是没有出入境問題,三個月要出境一次,工作地方是 APO 地址,辦公室裏有美國本土的電話號碼,

至於外派來台,有出入境問題的,大概只有賣的,因為護照不在本人手上,這樣來說,會扣護照的工作都有問題

LLACAS wrote:
所以打字重複不算錯...(恕刪)

我沒說打字重複不算錯,那是你講的。
我講的是"性質"的差別,你講的似乎不是。

另外糾正人並不是出於什麼成就感,而是怕有人看到這篇連著錯好幾次的駐寨就以為是正確的用法。
至於喜不喜歡糾正人的這個看法是你的主觀,我無法干涉你的想法,以上,不要在這種無聊的議題上浪費網路資源,我只是希望不要有台灣人以後拿"駐寨"這個詞去寫給日本友人看,所以抓出來並提出正確的用法罷了。
平衡報導一下,在日本也不是每個女生都可以接受約會AA制的...
約會go dutch 日本女性:「AA制」要不得!
台灣本來就有請客文化,所以我認為樓主的觀念不能說一定對,但基本上沒什麼大問題,
何況照文中所述,我也會認為樓主男友原本的意思是大小支出通包...
再說CCR本應互相尊重,為何要樓主一昧去迎合這種在日本也不全然被接受的習慣?
何況樓主男友是來台工作,入境隨俗應該的嘛?

別的不說,
光私自打電話去確認金額這件事,
以我的標準是連朋友都不必當了...
peterTG wrote:
我沒說打字重複不算...(恕刪)

挖哩,你還真愛碎碎念....
重點是....Who cares!!! 你可以在婆婆媽媽一點
把"駐寨" 改成 "駐在", 文義不通吧!
成語辭典:安營下寨亦作安營紮寨,駐兵紮寨之意.
大陸人所稱駐寨,網路搜尋一下,還可找到"駐寨人員管理辦法",
話意類似於台灣人所稱"長期派駐在外",台灣人少用駐寨這個語詞,
說起來這只是兩岸用語差異而已.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

補充:《三國演義》第二十二回
曹操準備進軍黎陽對抗袁紹,為了防範劉備借機攻擊,於是指派王忠、劉岱虛打曹操的帥旗,進攻徐州,並令二人不可先攻,待他擊敗袁紹後,再會合攻劉。 王忠、劉岱遂率領五萬兵馬,駐寨徐州外並高張曹操帥旗,劉備見狀未知虛實,也不敢輕舉妄動,一方派人打聽河北方的消息,一方請陳登來商議。
這樣小氣日本男人不要了,咱們台灣男人多大方,出國全包還給零用錢買鑽錶...

palihon wrote: 大陸人所稱駐寨,網路搜尋一下,還可找到"駐寨人員管理辦法" ...(恕刪)


你講到重點了……
palihon wrote:
把'駐寨' 改成 ...(恕刪)


"駐在"其實是日文用法....人家在日本公司上班,跟在大陸上班用"駐寨"其況一樣....



台灣比較常用的是"派駐"吧....文字部分是不用那麼婆婆媽媽啦!!

zard0425 wrote:
養家養老婆是OK沒...(恕刪)
+

您說對了
我個人認為是對的
只要有能力
要養幾個誰能管的著
反過來說
覺得有問題的
不就大部份是沒有能力的嗎
看人吃葡萄喊酸

小三
小女友
外遇
這種東西的對錯
只有當事人跟當事人配偶才需要研究
局外人無關
不過
以現實面來說
現在的社會
有能力的男人
有幾個沒有小三或小女朋友
何必自己騙自己










有時候人是互相的,基本上以我的邏輯,有人請我,下一頓我絕對主動買單,不用對方開口說怎麼攤,所以,我是樓主的話,男友應該小雜項都不需要再出了(因為真要細算樓主還是賺)~應該是這種互動較合邏輯~

好,再回到樓主的故事,我在男方立場看這事,如果感覺到對方有意想拗我,我才會跟她算清楚(因為現在妥協以後更大條的會出來)

舉個例子。我有遇過有個女性友人我約她去玩二天,是約成功了,但她突然開口強調“要包吃包住包玩喔”,其實我本來就是自己開車,旅館或是吃喝玩樂本來就會出了,這很正常~但她刻意提出來,就感覺的到她想什麼,於是,那兩天我是改約別的女性友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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