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hawilly wrote:
樓主加油有時候還是...(恕刪)
謝謝你...
Stick356 wrote:
樓主好
如果為了你的孩子而且對前妻還有感情的話,重新復合有何不可.
畢竟也結婚十年了.如果你能展現你的大器,原諒他(?).
好像也是不錯的選項.
話說回來,事情搞成這麼大,你的前妻居然不顧10年感情還有三個孩子,她沒有足夠的驅動力一般很難做出這樣的事情吧!
他對你有什麼不滿? 對你跟孩子這麼狠心,你是不是太忙於工作都忽略他了,拼事業的同時也要兼顧家庭~
還是正好相反,你不是個讓他引以為傲的男人,姐妹滔們閒聊時都會比較自己的另一半,你跟其他人的老公相比輸太多?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