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仔人 wrote:
果然搞到現在好像真...(恕刪)
真該列入行銷公關學的案例
連網路平台都上來說話
01何時這麼熱心過?一副很中立的樣子。
那麼多「吵架」的討論串,怎不見01這麼熱心、中立。
真是
精彩萬分
Silkiller wrote:
大家好
我是32樓那個提議買咖啡的人
我覺得這提議很好啊
我賺錢養一家四口 背房貸 算是月光族
但月薪6萬五省一省還夠用
還不需要淪落到幫別人騙人
單純覺得用捐的
會有人講明細啊對帳啊等等問題
還讓對方欠人情
對方也可能不好意思收
所以用買的
就不用這些麻煩吧?
反正框2000元
能幫到就幫
萬一被騙就當繳學費
至於願意幫的理由
就不想讓人受被告啊 入監啊 小孩沒人顧啊那種恐慌
就降而已
大家可能願意用2000買用不到的名牌包 名牌鞋 名牌衣 演唱會門票 甚至航海王公仔
買了放櫥窗也用不到
那用2000買咖啡來喝有甚麼不可?
不但可能幫助人
喝了還精神好呢
當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騙人
但我覺得應該不是
因為兩點
一 騙人的人會那麼簡單地透露線索 讓你搜得到她的身分嗎?
二 騙人的人會那麼累的整理明細 跟大家對帳嗎?
...(恕刪)
ruby6436 wrote:
直接捐2000是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