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父母才決定養他的嗎?
因為絕大多數的公公婆婆嘴巴上都說你進我們的
家門了...就是我們家的人了...可是心中想的卻是
你這個外姓的人....最好自己識像一點 "媳婦該做
的事自己有自覺一點"....
可能自己養的2X年的女兒沒煎過一顆荷包蛋給自己吃
只會覺得我女兒真寶貝 十指不沾陽春水...而媳婦太忙
少煮了一餐飯...就會鄉里間大肆宣揚遭受虐待啊.....
我是男生啦....我也未娶啦..以上事情生活中隨處觀察可看的到
我想說的是...要有"同理心" 如果你從未要求自己的孩子
這樣 那樣 也別要求進你家門當你媳婦這樣 那樣了...
PS:誰先把對方當成自己的父母 或是 自己的子女...我相信只要有一方願意
先這樣做...那一定會改善關係的,而非單方面要求
bmw_m3 wrote:
To 先生林 :我不...(恕刪)
正...反....
對...以"傳統"為標準....是反了沒錯....
但時代在變,我想人的思考 也該變了...
以前中元普渡...我還真沒聽過提早的普渡
現在社會忙碌 一切從簡...也會提早到有空
就先拜了...
社會也在變了....以前養的女兒是賠錢貨 注定
要到別人家做女奴...女奴畢業以後 再來訓練
下一個女奴,告訴自己的接班人自己以前如何當女奴的
...但怎麼不想想自己不被當人看的時候是什麼心情呢?
就如同老一輩的阿兵哥...學長整學弟的理由都是以前的
學長都怎麼整我的...這種心態....真的不是很健康
"沒觀念"當兵最常聽到的...說白點,只不過人家不甩你
你又找不到正當理由"釘"人,就自己創造出這種所謂的觀念...
新婚階段願意順長輩的意思,和軸娌輪留煮飯,分工做家事.家裡所有的開銷,水電費房貸和所有的萬萬稅由兩個兒子分擔,煮飯買菜和家事由媳婦分擔,菜錢是誰煮飯誰分擔,先生家一年大小拜拜的節日很多,婆婆七奌就會催促媳婦備菜.這樣的生活如果有先生疼惜,可以撐的過去,但是如果先生撐個幾天給不出菜錢,那就無米炊了.
妻子婚後四個月懷孕,感謝先生全全自己照料,就連懷孕出血臥床,先生買外食解決三餐,心裡還是感謝先生的照顧,自己一家三口有著情濃於血的情感,不料大腹便便就有人擋住家門上門討債.之後的連續債務案件,一一被揭漏出來,這個家還真是多事之地.媳婦即便後知後覺也只能接受.這樣的日子可以忍耐多久可以過多久.
無耐事發時,先生也默不作聲,妻子何來的安全感,一家三口的幸福在那裡.內心的傷無法言喻,即便公婆已將他處房子賣掉解決債務.先生踩住公婆的立場,要走妻子自己走,回頭數年一切都是假的,肉做的心也會冰凍,還有什麼情感可以服侍這個大家庭,只有留不止的淚,和傷了又傷的疤.僅存為孩子做一點事的微薄之力,期望自己的努力將來能做孩子的後盾.文長見諒,事必有因,無法認同主觀斷定.
就算不娶台灣女人,越南大陸籍女子,不甘願受委屈,抱走小孩出境的案例繁多,有關單位可以查證.
重要的事是能成為對方怎樣的人. 如今,我也承任無法成為對方的賢內助,為能過日子各自打拼.發文前請以客觀立場,以免傷及無辜.根據統記,自殺死亡的案例倍增加速,寧可不言,也不要主觀斷定.
感謝老師 wrote:
我結過婚,服侍過大家庭(進進出出十幾個人)的生活,婚前還是公婆三次到女方家提親...(恕刪)
所以啦!我很早就看清楚了台灣婚姻的本質,所以我提的條件就是,任何想跟我結婚的女人,我開的條件都是一樣的:
婚後
不用做家事(我家事比妳強,我一個人做慣了)
不用煮飯(我自己料理三餐比多數女人都強)
不用與我父母同住,不用照顧我父母(我父母沒養妳,我自己照顧就好了)
…
相對的
我也不會對妳父母盡義務,老子是跟妳結婚,不是跟妳父母,那種台灣人結婚是兩個家族結合的關念別套用在我身上
很多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是因為大家婚前都是想辦法表現超出自己能力的一面,去討好對方,婚後回歸正常生活就原形畢露了。
人生多賺點錢,有幸碰到適合長久在一起的人,大家就過快樂日子,若沒有,也沒關係,因為多數人並不適合結婚,更多數的人也只適合短暫的相處,不適合長久在一起
要我婚後去侍候對方父母,門都沒有,我結婚的目的,是找一個相處能開心的人,跟我一起到處遊山玩水,人生苦短啊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