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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男性朋友們,結婚前請多三思.

呵呵...這也有趣的觀念了...小孩子是先會孝順

父母,父母才決定養他的嗎?

因為絕大多數的公公婆婆嘴巴上都說你進我們的

家門了...就是我們家的人了...可是心中想的卻是

你這個外姓的人....最好自己識像一點 "媳婦該做

的事自己有自覺一點"....

可能自己養的2X年的女兒沒煎過一顆荷包蛋給自己吃

只會覺得我女兒真寶貝 十指不沾陽春水...而媳婦太忙

少煮了一餐飯...就會鄉里間大肆宣揚遭受虐待啊.....

我是男生啦....我也未娶啦..以上事情生活中隨處觀察可看的到

我想說的是...要有"同理心" 如果你從未要求自己的孩子

這樣 那樣 也別要求進你家門當你媳婦這樣 那樣了...


PS:誰先把對方當成自己的父母 或是 自己的子女...我相信只要有一方願意
先這樣做...那一定會改善關係的,而非單方面要求
To kellenhuang:

閣下心地還真是善良,希望我永遠找不到老婆,本來考慮越南籍的,因為口碑真的很好,後來看到東歐的,
內心動搖的蠻厲害的就是了!
bmw_m3 wrote:
To kellenh...(恕刪)

越南的嗎?...恩~~公司有不少越南的女性員工...

觀察了這兩年,發現越南的女生 保守歸保守...

但可能在越南當地,女性本身就比較強勢吧...

所以越南的老婆...恩~~可能不太符合你的理想
To 先生林 :

我不是說了,目前的情況是 : 反了 !
所以閣下也不必太過擔心女生被欺負了啦!之所以會發這篇文章就是察覺事態嚴重,一切都反了!
娶到悟空的機會真的太大了!!!

bmw_m3 wrote:
To 先生林 :我不...(恕刪)

正...反....
對...以"傳統"為標準....是反了沒錯....

但時代在變,我想人的思考 也該變了...

以前中元普渡...我還真沒聽過提早的普渡

現在社會忙碌 一切從簡...也會提早到有空

就先拜了...

社會也在變了....以前養的女兒是賠錢貨 注定

要到別人家做女奴...女奴畢業以後 再來訓練

下一個女奴,告訴自己的接班人自己以前如何當女奴的

...但怎麼不想想自己不被當人看的時候是什麼心情呢?

就如同老一輩的阿兵哥...學長整學弟的理由都是以前的

學長都怎麼整我的...這種心態....真的不是很健康

"沒觀念"當兵最常聽到的...說白點,只不過人家不甩你

你又找不到正當理由"釘"人,就自己創造出這種所謂的觀念...
其實這篇很明顯"別人在吃麵,你在喊燒"
要不要進入婚姻
人家的事
要怎樣應對進退
人家的事
是負擔也是甜蜜

勤勞是美德
但不是幸福婚姻的必要條件
旁人再看不下去
只要小倆口享受這樣的生活情調
何必多添口舌是非?!

版主何妨脫掉婆婆媽媽,三從四德那層外衣
現代婚姻旨不在傳宗接代,膝下承歡
瞭解唯一的枕邊人都很困難了
何況是要做到面面俱到?
互相信守,互相尊重
其他的,放過對方一馬吧!
真不曉得現在的男人是要找牽手一輩子的人
還是要找女奴~~~~~~~~~


我結過婚,服侍過大家庭(進進出出十幾個人)的生活,婚前還是公婆三次到女方家提親,還帶女方的家長看座落他處的房子.結婚的主因是對方的家庭單純.

新婚階段願意順長輩的意思,和軸娌輪留煮飯,分工做家事.家裡所有的開銷,水電費房貸和所有的萬萬稅由兩個兒子分擔,煮飯買菜和家事由媳婦分擔,菜錢是誰煮飯誰分擔,先生家一年大小拜拜的節日很多,婆婆七奌就會催促媳婦備菜.這樣的生活如果有先生疼惜,可以撐的過去,但是如果先生撐個幾天給不出菜錢,那就無米炊了.

妻子婚後四個月懷孕,感謝先生全全自己照料,就連懷孕出血臥床,先生買外食解決三餐,心裡還是感謝先生的照顧,自己一家三口有著情濃於血的情感,不料大腹便便就有人擋住家門上門討債.之後的連續債務案件,一一被揭漏出來,這個家還真是多事之地.媳婦即便後知後覺也只能接受.這樣的日子可以忍耐多久可以過多久.

無耐事發時,先生也默不作聲,妻子何來的安全感,一家三口的幸福在那裡.內心的傷無法言喻,即便公婆已將他處房子賣掉解決債務.先生踩住公婆的立場,要走妻子自己走,回頭數年一切都是假的,肉做的心也會冰凍,還有什麼情感可以服侍這個大家庭,只有留不止的淚,和傷了又傷的疤.僅存為孩子做一點事的微薄之力,期望自己的努力將來能做孩子的後盾.文長見諒,事必有因,無法認同主觀斷定.

就算不娶台灣女人,越南大陸籍女子,不甘願受委屈,抱走小孩出境的案例繁多,有關單位可以查證.
重要的事是能成為對方怎樣的人. 如今,我也承任無法成為對方的賢內助,為能過日子各自打拼.發文前請以客觀立場,以免傷及無辜.根據統記,自殺死亡的案例倍增加速,寧可不言,也不要主觀斷定.
2009-09-15 01:55 by 感謝老師
我結過婚,服侍過大家庭(進進出出十幾個人)的生活,婚前還是公婆三次到女方家提親,還帶女方的家長看座落他處的房子.結婚的主因是對方的家庭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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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辛苦了, 是你遇人不淑, 付出夠多, .....

感謝老師 wrote:
我結過婚,服侍過大家庭(進進出出十幾個人)的生活,婚前還是公婆三次到女方家提親...(恕刪)


所以啦!我很早就看清楚了台灣婚姻的本質,所以我提的條件就是,任何想跟我結婚的女人,我開的條件都是一樣的:
婚後
不用做家事(我家事比妳強,我一個人做慣了)
不用煮飯(我自己料理三餐比多數女人都強)
不用與我父母同住,不用照顧我父母(我父母沒養妳,我自己照顧就好了)

相對的
我也不會對妳父母盡義務,老子是跟妳結婚,不是跟妳父母,那種台灣人結婚是兩個家族結合的關念別套用在我身上

很多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是因為大家婚前都是想辦法表現超出自己能力的一面,去討好對方,婚後回歸正常生活就原形畢露了。
人生多賺點錢,有幸碰到適合長久在一起的人,大家就過快樂日子,若沒有,也沒關係,因為多數人並不適合結婚,更多數的人也只適合短暫的相處,不適合長久在一起
要我婚後去侍候對方父母,門都沒有,我結婚的目的,是找一個相處能開心的人,跟我一起到處遊山玩水,人生苦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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