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俐兒* wrote:有些民代真的是不知道在幹嘛,之前我哥出車禍對方也是找民代關說真是吃飽沒事做他想怎麼po就怎麼po,po了你就有權利告他你性能力不好就不是你的錯,更何況你現在狀況已經變好了祝你早日處理完這些是非 還好啦~其實最後覺得民代也沒什麼,只是欺負一些比較沒見過市面,因為其實他們的能耐也不大,不像一般大頭銜的職務,頂多管管路邊老人喝酒吧~
elight701211 wrote:還是我觀念錯誤,然後民代也很警張來關切,因為之前01鄉民說的錄音真的派上用場,但那個很像只能提供辦案,不能當主要證據,奇怪怎麼會這樣說?(有點覺得奇怪,怎麼會這樣) 如果是偷錄的就不能當證據所以先前我教你要在開頭說"以下談話會被錄音並可能成為證據"那就OK啦~~因為對方在已知會被錄音(或錄影)下還說出的話~~那就是要負責的啦
java0678 wrote:最好他是公佈影片或照片啦可能會有妨礙個人秘密的問題(檔案存在電腦裡面)又如果有公開放送這種檔案或許會有妨礙風化的問題,很多啦, 你的律師可以賺很大喔 我真的是覺得這件是最大受益者是律師,很無言,都給他賺就好。
歐~買~軋~本來以為只是單純的劈腿卻衍生出這麼多事情﹐看了還真有趣我個人是覺得不要因為有什麼交情就放過壞人﹐這樣真的很不好。只會助長那種"有關係就沒關係"的風氣。偷竊搶劫是重罪﹐請把他送入監獄好嗎?當然你如何選擇是你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