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rk.995 wrote:
有發文日期啊!2009/4/1發的剛好滿一週,我連她們告恐嚇的法院通知都還沒收到耶!
大哥...
這句有點讓我百思不解...
怎麼會是您等法院通知而不是您先去告她詐欺呢?
雖說樓主現在已經沒有多餘的錢可以尋求幫助
但是告她詐欺,直到上法院,這中間的金額我想是不會太龐大
也許可以請親友幫個忙借點錢給您,等您要回那筆錢再還給親友
這樣應該會好辦很多,除非您的親友都不願幫忙,那...我也不知道該怎辦了

herb16899 wrote:
目前我這個狀況,如果...(恕刪)
clark.995 wrote:
支付命令的動作我已經有做了,不過我怎只花了500,或許北縣比較便宜?
讓有心關懷的網友們看到氣憤也很抱歉,個人的道德價值還是多少要把關,不是什麼怕不怕的問題,我還是相信有報應...,...(恕刪)
死神的面具 wrote:
建議您,如果您要照著...(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