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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給朋友(當初以為算女友)(xd,如今她要告我,沒錯你沒看錯,做賊的喊抓賊),錢都給她後她說無法接受我...如今尋求法律協助建議!(20090626 PM10:55)

clark.995 wrote:
有發文日期啊!2009/4/1發的剛好滿一週,我連她們告恐嚇的法院通知都還沒收到耶!

大哥...

這句有點讓我百思不解...

怎麼會是您等法院通知而不是您先去告她詐欺呢?

雖說樓主現在已經沒有多餘的錢可以尋求幫助

但是告她詐欺,直到上法院,這中間的金額我想是不會太龐大

也許可以請親友幫個忙借點錢給您,等您要回那筆錢再還給親友

這樣應該會好辦很多,除非您的親友都不願幫忙,那...我也不知道該怎辦了

herb16899 wrote:
目前我這個狀況,如果...(恕刪)


目前我這個狀況,如果她得肝癌是真,你不會跟她要錢,而你有宗教信仰(也就是相信報應,輪迴.....),請選"壹"
目前我這個狀況,如果她得肝癌是真,你不會跟她要錢,而你無宗教信仰(也就是不相信報應,輪迴.....),請選"貳"
目前我這個狀況,如果她得肝癌是真,你會跟她要錢,而你有宗教信仰(也就是相信報應,輪迴.....),請選"參"
目前我這個狀況,如果她得肝癌是真,你會跟她要錢,而你無宗教信仰(也就是不相信報應,輪迴.....),請選"肆"

這位版主
以上選項我無法選擇,前後矛盾(這只是看看大家如果遇到同樣狀況該可能如何選擇,不過強如herb16899 大大仍是無解,或許尋求大家的認同)
你抱怨
<<如今我為她還不出,信用不良,工作沒了,失業中,即將流浪街頭了>>(這只是敘述狀況,何況一開始有提這篇也算抱怨文)
又同情
<<如果她得肝癌是真>>(如果herb16899大大認為同情有罪那我就有罪)
然後又迷失
<<有無宗教或相信輪迴報應>>(萬一她真的有病,被我討債逼到想不開,那herb16899依你的法門該如何看呢?這個業算她?或算我?)
所以建議你就正大光明循法律司法解決,該放下就放下
你心中的陰霾,只能靠自己解決
所謂再續前緣,
<<那時我跟她說,萬一如果妳有萬一,我無法替妳報仇(因為我學佛的),但是我會去妳家提親(冥婚)如果妳家裡不嫌棄我窮的話!(上述這一段也是我這一年這麼難過的原因,我願意遵守諾言,但她僅在email隨便丟下幾個字,無憑無據的)>>(這是追她期間我給她的承諾,也是她丟給我的另一張支票,她要我在她掛了之後再去她家提親冥婚,她都已經要告我我還會在期待嗎?)
版主以上的話,還有那四個選項,還有其他文章中的敘述,都在情與錢中糾葛
都充滿糾纏不清,所以在下認為不夠正大光明,
如版主認為現在只剩錢的部分,那就照其他網友建議,走法律司法解決

herb16899 大大,我只做粗體字部分說明,不是要來打嘴炮,所以這段將不再回應了

如今申請支付命令另一個原因是不想讓她那個酒鬼前夫得了便宜還賣乖,對於她的部份則是求個公道,讓自己能捨得,就錢而言,事實上我覺得拿到債權也沒用(除非她娘家要為她出面),她家裡她就欠好幾百,萬一她掛了她的親友拋棄繼承就好,說個一直沒說過的(她們夫妻倆以前放高利貸的,所以我認為該分該逃的理論上她們都應該做好了)

目前只想把官司處理完,找個地方,工作重新開始,不, 應該說從"負"開始,或許大家認為我受到一次打擊就如此真沒用,下次在提另一段小故事(我只能說上天捉弄吧!或許我上輩子做太多壞事,欠太多人了)


clark.995 wrote:
,事實上我覺得拿到債權也沒用(除非她娘家要為她出面)


先拿到再說!!! 拋棄繼承? 到時候再說吧 至少他活著的時候 扣3/1薪水 先來~或是房屋你也可以查封啦

再來你覺得你信佛 所以就不該怎樣怎樣 就一定要同情他有病啥鬼

那前提是你也要日子過的下去吧 ~

原來得肝病就可以不還錢嗎 信佛的人就要同情他? 那這樣子大家都去得肝病吧~

反正最簡單的是 你想同情他也可以 但是錢還是照拿照算

好歹不要幫別人養老婆吧~

clark.995 wrote:
支付命令的動作我已經有做了,不過我怎只花了500,或許北縣比較便宜?
讓有心關懷的網友們看到氣憤也很抱歉,個人的道德價值還是多少要把關,不是什麼怕不怕的問題,我還是相信有報應...,...(恕刪)


建議您,如果您要照著法律走,就一步一步來
你如果相信報應,那就讓報應來懲罰她就好了,何必上網求助?

回到主題,以下敘述完全從司法院引文過來:
http://www.judicial.gov.tw/
 聲請支付命令的方法
   (一)使用司法狀紙,繕寫支付命令聲請狀。
   (二)聲請狀內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1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2請求的標的及其數量。
     3請求的原因及事實。其有對待給者,已履行之情形。
     4表明請求發給支付命令。
     5法院(應向債務人住所地、法人主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
      聲請)。
   (三)應按債務人人數附具聲請狀繕本。
   (四)每件應繳聲請費新台幣壹仟元。
   (五)如果債權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須外國為送達或依公示送達
      時,不得聲請發支付命令。

瞭解?
如果您不是紙上談兵在心中模擬申請支付命令,就是您找到的是山寨司法院
中華民國的司法院申請支付命另一定是一千元,不二價,從來不會有五百元的
您找到這家打了五折,那一定是假的,請您先上司法院網站找到對方戶籍所在地的司法院,別跑錯家
順便報警抄了那家騙您500元的山寨司法院
只要您有正確地申請支付命令,最壞的結果她都得跟您跑法院
正義能不能伸張尚且不知道,看您手頭有多少證據,但起碼她別想當作沒這回事安安穩穩地過日子
假的!不會吧!大大......我去板橋地院辦的耶!
23653臺北縣土城市青雲路138號
http://pcd.judicial.gov.tw/?struID=&navID=11&cid=30
我再確認一下辦的是啥!
沒來這發文,我也不知道"支付命令"這種東西,一輩子都規規矩矩安安份份的,阿知怎碰上這種飛來橫禍
還是謝謝各位熱心的大大
死神的面具 wrote:
建議您,如果您要照著...(恕刪)



哈哈 有了 我想是"苦民所苦" 所以有"降價"吧~XD 還是因為司法院比較高級?? 所以收費1000??

根據樓主提供的http://pcd.judicial.gov.tw/?struID=0&navID=37&contentID=104&keyword=%A4%E4%A5I%A9R%A5O


二、聲請支付命令之方法

(一)撰寫支付命令聲請狀:空白司法狀紙可向本院為民服務中心購買或上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p )下載。

(二)聲請狀內應載明下列各款事項:

1. 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2. 請求標的及其數量。
3. 請求之原因事實。其有對待給付者,已履行之情形。
4. 應發支付命令之陳述。
5. 管轄法院(向債務人住所地、法人主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聲請-詳第四項說明)。

(三)按債務人人數附具聲請狀繕本。

(四)每件繳納聲請費新臺幣500元。

(五)如債權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應於外國送達或公示送達者,不得聲請發支付命令。
三、支付命令之效力

(一)支付命令應合法送達債務人,如發支付命令後3個月內,不能送達債務人時,支付命令失其效力。

(二)債務人接到支付命令後,可在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發支付命令之法院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此時,法院即按起訴或聲請調解程序處理。

(三)債務人如不於前述20日內提出異議,該支付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法院會主動發給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即如債務人不為清償,債權人可憑該支付命令及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以滿足其債權
這家不是我常常去吃的旋轉火鍋店!!
我看不出來老闆跟老闆娘已經離婚了!!
真的是嚇壞我了~~
而且老闆還很認真的每天都在上班!!
老闆娘也是幾乎每次都看到他!!
版大:
這時就別再管學不學佛了,
有道是"人不負我我不負人"
都被這樣對待了,您還期待什麼呢?
這一狀告下去吧!您不會沒有贏面的。
版主的心情我能了解
但訴訟真的是很慢的一件事
我跟你的情形差不多 被女朋友騙了一百多
理由是 投資啦房貸啦等等
一個好好的女生怎麼會變成詐騙的人 而且還認識了六七年
最後我也是上法院告了她
其中有六年的時間我都不願意交女朋友 受傷真的很大
從告訴到現在都快三年了
其間只被傳喚去了一次法院 她也避不見面不出庭
再來就都沒消息了~
証據是有 錄音和匯款資料等等~
感覺蠻挫敗的~接下來我也不曉得該怎麼做了~
慢慢等消息吧~法院蠻沒效率的~

支付命令我沒去申請耶~有用嗎?
想到一點
如果法院速度很托很慢
訴諸媒體(壹週刊 蘋果報等等的 或是找議員) 會不會比較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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