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到+1,情人節前一個禮拜被告知,情人節前一天晚上講了很久,挽不回...一個措手不及.從來沒想過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原來自己的情感經營學不及格...是男人拿得起也要放得下,希望她快樂, 所以放手...溝通不良造成的吧.問題還是要兩人早點一起提出來思考的好,晚了, 一切就難了.
我也回覆一下好了情人節前一個月分手之前在一起差不多三年後來分手快一年去年十月和好的因為我也快30歲了我還告訴她如果和好的話那就是差不多要結婚了只是時間點的問題而已她也說她知道跨年時還去日月潭玩回來之後過幾天就分了大家可能會好奇原因是什麼原因就是她媽媽的師兄說不適合所以她就說家裡反對所以要分手了唉~我也搞不清楚原因是什麼了搞得現在對感情跟人都不是很有信心~~~~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