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celot0427 wrote: 我今年43歲未婚...(恕刪) 跟一個離婚有小孩的人, 本來未來就有風險因為她會因為小孩, 而與前配偶一直有聯繫如果前配偶沒再婚, 且還是念舊情你就一直在與情敵競爭, 哪天當初離婚原因解決了, 比如前夫經濟變好了女方真的可以拋下你, 去與前夫復合而且有漂亮合理的理由, 說自己也不想如此, 可是以小孩感受(原生父母與家庭)擺第一位
lancelot0427 wrote:我今年4...(恕刪) 覺得把專注力放回自己,好好關愛自己。精神的和身體健康的。其實你不是放不下,是說的不甘心。這段關係沒有滋養到你,也沒結婚和小孩,不要把自己困住,你值得遇到適合且珍惜你愛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