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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務分配

charlotten wrote:
而收入方面已年薪來看
女方有過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
我這邊大概約中位數的4~5倍
所以男方收入是女方的4~5倍,
卻還在要求女方負擔男方的通勤費,
這通勤費等於變相的女方續繼付婚前房租。


charlotten wrote:
考量結婚生小孩 如果老婆懷孕了 勢必離他工作的地方越近越好(大概1km)
所以以男方工作忙碌、女方離家近為由,
家庭勞務皆交由女方負擔是嗎?
那女方有家庭勞務所得嗎?
男方總總算計,卻要女方甘願付出?

charlotten wrote:
如果我把一萬塊放進去他也將一萬塊放進去 一樣負擔完上述
看一下別人的例子吧!
Re: [閒聊] 家庭年支出分享 2021
※ 引述dearggg (抓住青春的尾巴)之銘言:
新竹園區兩人小家庭、有房有車。
每月基本開銷都會到10萬耶。
這還是開支在百萬出頭,還有開支更高的,就不提了。
男方覺得一個月兩萬的共同帳戶足夠開支嗎?

charlotten wrote:
需要對未來總總因素需要考量
最嚴重的情況是產業不景氣
我本身還需要有筆錢繼續支付貸款
婚姻關係中增加的財產就是共同的財產。
你動用共同財產在支應男方婚前自己名下房子的貸款,說得通嗎?
以產業不景氣為由,
台灣科技業若不行要倒了,
台灣各行各業一定也早已俺俺一息,
只有你會受害嗎?

qingteng wrote:
建議女生,分手。花十年看清楚一個人,這不虧
花十年青春看清楚一個人,相比婚後幾十年痛苦,值得!
恭喜成家
沒有人的地方哪裡都是天堂
charlotten wrote:
大家好 我是原PO的...(恕刪)

好複雜喔,還是一直處男女朋友比較好
charlotten wrote:
第一 買房
1.考量到我們雙方家庭一個在東一個在西 我認為新北是一個不錯的中繼點
2.如果考量結婚生小孩 如果老婆懷孕了 勢必離他工作的地方越近越好(大概1km)
3.旁邊就是小學 同一側不用過馬路
4.缺點是我要通勤(捷運轉高鐵)

買房我會買在我喜歡住/想住的地方。
1. 一個在東一個在西? 中繼點? 怎麼不買在南投? 真的要中繼,宜蘭就該買內湖南港,花東就該買在下屏東。從西部去東部,有差新竹新北那一小段路程嗎?
2. 你們薪水差距如此之大,真要工作離家近也該以你為主,請尊夫人另外就近找工作即可,甚至乾脆不工作你養她。怎麼會是收入主力遷就收入低的一方去通勤?
3. 任何縣市都嘛有這樣的房子。
charlotten wrote:
第二 結婚後開銷
1.我所估的通勤費是直接類推他現有的房租
2.最一開始的想法是我給女方一萬塊 拿去負擔 水電 瓦斯 網路 管理費 剩下他那邊留著
3.但後來思考一下 決定我們之間有個女方名字的帳戶
我把一萬塊放進去他也將一萬塊放進去 一樣負擔完上述 其他都是他管
當然如她所說的 她的吃飯開銷 保養品或者其它她需要的用品皆可從裡面做使用
而我的用意是透過這種方式 能讓她知道什麼東西是想要或者需要

這部分你們自己談好即可。但是依你們的薪水差距,真的想不通你叫她出這筆通勤費也好,房租也好的費用作甚麼? 用來當作你沒這麼愛她,在這場婚姻裏自己決不能吃虧的證明嗎?
刪..刪...刪...刪...刪...刪...刪
我搞不懂買房這件事情

現在不是時間點

堅持下去,影響很多。

雙薪家庭也有在假日聚會

平常日各自工作。

生活形態問題。
我家是
我負責房貸車貸小孩學費保母費安親班水電保險這種大大小小的必要支出
我老婆負責買衣服食物這種臨時支出
帳都各管各的
wete wrote:
說真的,我第一次聽到

老話一句人是互相的,我不是說男生就該扛起一切,但是我不會跟老婆斤斤計較,

但相同的,我也很討厭我老婆跟我斤斤計較,我們從沒說過誰要付什麼誰不該付什麼,

但是也沒為錢吵過架,起碼我老婆這點也是符合我要求的。
(恕刪)


我討厭 斤斤計較
aavicky wrote:
我討厭 斤斤計較
不計較不計較...

daveking wrote:
所以男方收入是女方的4(恕刪)

感覺這個男人根本不愛女朋友,連有錢的老男人還不敢做的太過份,雖然大部分的老男人在結婚前都會要求少妻簽下婚後財產分配協議書,但這樣做既保障他自己與元配小孩的權益,也不損少妻的利益,若有一天老男人先離開了或是離婚了也不會虧待少妻

感覺年輕的未婚男人很會計較,有過婚姻的老男人還比較大方,就像吳奇隆寵愛劉詩詩,即使有簽婚前財產分配協議,但有一天老男人先離開了,少妻一樣還是可分到一半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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