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深切體會。
吃穿開銷全部看男方,自己薪水是自己的,自己口袋存超多,然後還資助娘家買房,這等於是轉嫁生活開銷到男方身上,對男方來講無異於慢性自殺。
男方月底或月中開始沒錢,就看著男方苦哈哈撐住家庭開銷過日子。家計全部男方負責,她一樣被照顧的舒舒服服。
對於家務也是,做一點點小事情(譬如洗衣服,丟衣服進洗衣機,加洗衣精總計一分鐘完成)就開始討拍拍,然後要男生感激涕零。
一年要過12個情人節,而且都要大餐(餐+酒大概5千到1萬之間),週末不定期吃不錯的餐廳。
三不五時鬧脾氣鬧情緒(一個安撫或吵架可以持續一整個週末,),男方耗費大量精力安撫幾乎沒有用,而且頻率非常高,最多一天可以吵鬧8次以上。
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情緒勒索,揚言自傷傷人。
客家公主養不起,能閃就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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