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Sky版友,講述的是個人主觀經驗,某個程度來說也是事實。
然而你們雙方用的經驗層次不同,吵起來其實沒什麼意義。
主觀經驗,那只是個人生命經驗之一。
然而客觀經驗,也未必不是主觀事實,那同樣也是生命經驗之一。
這是論壇,沒有辯方時間限制也沒有反方時間限制。
然而如果已經牽涉到生命信念經驗層次,繼續討論下去,只是雙方都不退讓堅持己見罷了~
信念的碰撞,是無解的...也很難撼動。
只是提醒一下版友,不是你經歷過怎樣的生命事件,你所論述的就是唯一正確...
這樣的話,親和就沒了...
你的本意或許是好的,然而當親和沒了,他人看你的論述產生的果,可能遠離了你意圖呈現的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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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bornfobki wrote:
感謝各位回應,目前老婆改變心意,不想離婚了,想要寫下外遇自白書來證明自已錯了,大約查了一下,似乎這種自白書在法律上沒有法律效力?那時請問各位,我可先憑內容先確定求償嗎?或者用自白書去法院提告對方侵害配偶權嗎? 前感謝各位回應,(恕刪)
如果自白書是有條件式的寫,寫了你就原諒她才寫,你可能會陷入事後寬恕條款危機
以前通姦罪還沒除罪前,曾有案例妻子寫悔過書求得丈夫原諒,事後反悔再提告時法官判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X姓妻子寫下悔過書之際,告訴人已有表達宥恕之意,告訴權效力也因此喪失,為避免告訴人不守誠信、失信於妻子,形成告訴權濫用,處分不起訴」(取材自聯合新聞網報導)
現通姦沒有刑法了,民事判決不知法官會不會自由心證認定已寬恕賠少一點或不用賠,要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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