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有一天跟我抱怨說我弟的老婆都不做家事,不幫忙煮飯,自已吃的碗放水糟也不洗,但我弟的老婆人很和善就是了…我對我媽說,這些事妳都不會叫你女兒做,為什麼要叫媳婦做?妳不想幫,碗放著臭就是了,她說她看不下去碗一直堆在那邊。我說:自已的女兒是女兒,別人的女兒也是女兒。我媽說:做人的媳婦就是要這樣呀…我翻白眼說,那一天使喚女兒做事之後,再找媳婦做家事。我還特別交待,不要去念我弟媳…還好,我媽說不會去找我弟媳,只念給我們聽聽而已。不公平是吧?我也覺得我媽被傳統觀念綁住了,真的很不公平。
有看到2018那一篇,想問現在如何了。後來又看到這篇,原來還是一樣,我也是媳婦,但我大概3年內很快發現,人的觀念、習慣、事情,是都不會變也不會改的,只是累死我自己又搞得身上沒錢,就切得乾乾淨淨了再加上娘家事情很多,也是甚麼都不會改變,永遠無法掙脫了,已要負起養育娘家父母責任如果又要顧公婆,我確定一定會發瘋的,也許會殺人,然後自殺。同樣,你公婆他們應該也是甚麼都不會變甚麼都不會改的,就看你要不要改變,也許就跟我一樣,不說不做不侍奉...都是老公的事,但同樣的,我的原生父母債也不關我老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