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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離婚!他不放手!怎辦?《PART 2》

想自由的心 wrote:
我的不適合帶小孩,是

老大現在10歲,她一歲時,我就是這樣帶著她生活!
老二現在1歲多,是婆婆在顧,而且,他們家獨子,這個孫子是不可能給我的,我很清楚(恕刪)


老公既然在改,為什不給自己婚姻一個機會???

小孩那麼小,離婚對 你們 沒有好處
我跟我內人屬於季節夫妻,這樣有沒有安慰到妳,一樣是偽單親,外加一打二。
為什麼一定要版主有別人了才可以離開這個婚姻?心冷了累了不行嗎?如果每週五晚上都會胃縮的小小的,只因有人要回來,週日晚上他走了的開心,這樣的生活為何還要繼續?我忘不掉當我在準備把剩菜打包當成隔天我的午餐,有人給我的厭惡表情,這樣我做了十多年了,有人現在說,你這樣我很丟臉,沒有別人,但是那種住在冰箱裡的感覺,還不能結束嗎?
這樣對孩子真的好嗎?
hmyhmy wrote:
這樣對孩子真的好嗎?


非常不好!會讓孩子對婚姻有不正確的觀念,以後有很大機會走父母同樣的路。
這是當事人家務事,不需要太針對性。單純分享自身經驗或者看過的案例就好。
還是讓當事人自行決定,自行負責。
我們沒辦法預知其他人的未來是好是壞,凡事往好方面想是最佳的,給予祝福就好。

建議當事人能好好與孩子溝通讓兒女明白,而不是問兒女想跟誰生活,這對小孩的發展會留下陰影,會深深影響長大的行為。
hmyhmy wrote:
為什麼一定要版主有別...(恕刪)


(1)為了身體健康,盡量不要吃隔夜餐!
(2)我同事的老婆70年次,大腸癌末期,她本身是護士,給妳做參考。
(3)研究指出,腸道不健康者,老年容易罹患老人痴呆。
看到有版友分享,分居六個月就能提離婚,於是我好奇的去找了文章。
然而多數的法律文章,都指出,分居的時間長短不是法官判準離婚的要素。
不是不住在一起,樓主想離就能離。台灣的法律,不是這樣判的,六個月就判準離婚,那是有原因的。

參考文章:
分居可以做為離婚的法定理由嗎?台灣中國法律不同!

分居久了就一定會判離婚?!

看了一下,如果樓主的老公,沒有觸法,那麼樓主要訴請離婚的難度,是很大的,不是說分居了,就可以訴請離婚。樓主分居的話,是他老公要提離婚,勝訴機率會很大。然而如果他老公死活都不願意離婚,那麼樓主敗訴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 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qingteng wrote:
講的非常有道理
請問版友,爬文過樓主的第一篇文章嘛?
你知道樓主是離婚或訴請都無法離婚的嘛?
你知道樓主不是沒有打官司,不是沒有上法院,而是連法官都不覺得她可以離婚的...

那麼對比版友的珍惜,請問版友真的覺得樓主有如你這樣珍惜伴侶跟婚姻嘛?

樓主如果要的是好聚好散,一直上網抱怨老公,除了更加深自己的怨念之外,妳能好聚好散嘛?
樓主要離婚,如果更加深自己的怨念,妳能好聚好散嘛?
妳連女兒都拉近來成為妳跟老公婚姻失和的祭品。妳還要拖下多少人下地獄呢?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建議,真的只是建議,如果有結過婚才能回應什麼,那麼治療癌症的醫生也沒得過癌症,你會放心給他醫治嘛?講話不要那麼沒有邏輯好嗎?
所以如果你小孩的老師,自己沒有小孩,他就不配成為你小孩的老師嘛?沒有小孩就不能教別人的小孩?
這邏輯也太他xx的強大了...


照你這樣邏輯,那「夏蟲不可語冰」這個成語是不該出現的了
古人邏輯一樣強大~~不是嗎??
古人說生活在夏天的蟲的環境就是沒有冰的存在,跟牠討論冰牠無法理解阿

樓主想好聚好散還是想撕破臉都不是重點
老大10歲了也未必不懂事~~~爸爸的做法想必她也看在眼裡

如果網友是沒有小孩的,我相信他們知道偽單親帶孩子長大絕對辛苦
是的,你們會知道辛苦(表面),但不會知道辛苦的細節
難道我需要跟你探討獨力照顧孩子,所造成的各式心理壓力暨生理不適以及如何排解嗎??
我沒有要討論細節的意思,我只是敘述了我的自身經驗,懂的人就是懂了
因為他們經歷過

我只知道樓主處在龐大的心理壓力及勞累之下,漸進式的扛了11年,現在她扛不住了
並不是因為老公是職軍,他就該得到體諒,而是老公更應該思考假日如何顧及家人
如果我是樓主,我絕對撐不住,別說是11年,可能2年內我就撐不住了

至於離婚,我想有的是方法~~
如果忍受不了,離婚確實是比較好,我不認為一定對孩子會不健康
勉強樓主留下,一個心理壓力破表的樓主造成的家庭不和諧,對孩子會有更不良的影響

關於你的最後一段話,沒想到我的回文,你會這樣去理解
你贏了,邏輯先生,是你比較有邏輯,我向你道歉
jay12533 wrote:
所以你是當事人嗎?
不是?你在大聲什麼
你只是搭樓主這樓來宣洩自己婚姻的壓力
你的自大自戀留給你自己吧
"我先不討論樓主溝通技巧跟老公的心態"
這句很明顯關於樓主婚姻裡的問題你根本就不在乎
你也不想得罪樓主^++^


我可沒大聲阿兄弟
我也沒自大自戀,我只是陳述事實阿~~
我辛苦過來的啊,而且還是現在進行式,我老婆也是阿
我們互相理解互相幫助,處理我家一個3歲跟一個1歲孩子嘛,就半獸人啊~
不是隨便講講的嘛
我完全可以理解樓主為什麼心死阿,因為我單人一打一,一打二都打過啊~~~
打到自己都差點崩潰阿~~
但樓主扛了11年,她心態上受不了了嘛
你能理解嗎??

"我先不討論樓主溝通技巧跟老公的心態",你可以理解為不在乎,我也是醉了
基本上偽單親,一打二,這麼辛苦的事情她可以扛11年,基本上我非常佩服阿
在龐大的身體勞累跟心理壓力下,不到一年我絕對跟老公攤牌談判,取得一個平衡點啊
而不是默默扛11年,這顯然不是溝通技巧太差就是個性問題啊

老公顯然比較顧自己嘛,老婆家人甚麼的就比較不管阿
我職軍阿,24小時上班天天在軍營,放假妳們拜託別煩我,讓我放鬆一下做我想做的事
這想法很有可能阿,我當兵時,看那些志願役士官都是花錢不手軟,玩車改車釣蝦阿
我的時代沒有手遊~~
樓主對她老公的形容,直接勾起我對學長們的回憶嘛,八九不離十阿~~

不是得罪不得罪嘛,就算前述兩點都符合又怎麼樣???
現在已經過了11年了阿,已經扛不住要離婚了阿,心死了嘛
你還去討論溝通技巧跟老公心態幹嘛??能亡羊補牢??
都這麼晚了,來不及了阿

這樣你理解了嗎?兄弟
zase wrote:
照你這樣邏輯,那「夏蟲不可語冰」這個成語是不該出現的了
古人邏輯一樣強大~~不是嗎??
古人說生活在夏天的蟲的環境就是沒有冰的存在,跟牠討論冰牠無法理解阿

樓主想好聚好散還是想撕破臉都不是重點
老大10歲了也未必不懂事~~~爸爸的做法想必她也看在眼裡

如果網友是沒有小孩的,我相信他們知道偽單親帶孩子長大絕對辛苦
是的,你們會知道辛苦(表面),但不會知道辛苦的細節
難道我需要跟你探討獨力照顧孩子,所造成的各式心理壓力暨生理不適以及如何排解嗎??
我沒有要討論細節的意思,我只是敘述了我的自身經驗,懂的人就是懂了
因為他們經歷過

我只知道樓主處在龐大的心理壓力及勞累之下,漸進式的扛了11年,現在她扛不住了
並不是因為老公是職軍,他就該得到體諒,而是老公更應該思考假日如何顧及家人
如果我是樓主,我絕對撐不住,別說是11年,可能2年內我就撐不住了

至於離婚,我想有的是方法~~
如果忍受不了,離婚確實是比較好,我不認為一定對孩子會不健康
勉強樓主留下,一個心理壓力破表的樓主造成的家庭不和諧,對孩子會有更不良的影響

關於你的最後一段話,沒想到我的回文,你會這樣去理解
你贏了,邏輯先生,是你比較有邏輯,我向你道歉



我覺得你說的有道理,然而如果你要用那種『沒有結過婚,就沒有資格說什麼』的想法或讓人感覺有這樣的傲慢。那是你的選擇啊。如果你沒有這樣的心意,何必用那種方式說話呢?因著你的傲慢,你再怎麼說的有道理,都會變成沒道理。

你家庭幸福值得分享與展現,那是你的選擇。然而你有你的時空背景跟原因,如果那是驕傲的,那恭喜你,運氣很好,同時你自身也懂得經營。
然而,你懂得經營,那是你的選擇,請問你懂,跟樓主懂,那是兩回事。講的好像你懂了,等於樓主就懂了?或者你很懂樓主的苦,然後樓主真的很苦!?

離婚,只要怎麼樣,就能離!?如果婚姻當中,不想離婚的那一方,沒有什麼過錯然後又不想離婚,那麼想離婚的那一方,是很難離婚的。當然樓主可以不擇手段的傷害婚姻。
至於小孩10歲,就該懂事之類的說法。是啊,所以10歲差不多小三、小四的年紀,就要開始懂得,父母的婚姻情感不好,就要開始選擇批判父親,你真的還蠻行的,還蠻懂得。
這不是古代,古代,14、15歲的女生,已經要出嫁了,就像某些亞洲國家的女性,超過20歲就是老女孩了。
可是這裡是台灣,如果你的概念是小孩10歲,就必需要很懂事,那麼期望你的家庭,你的小孩,有你所說的,你分享的,以及你驕傲的那般....懂事...

版友要過度的投射跟移情,那是你的選擇。
你撐不過11年,那是你啊,樓主撐了11年,所以她老公有錯!?版友撐不下去,所以樓主的老公罪大惡極!?就算悔改了,想要修復重新學習,也晚了,樓主不該給老公機會,樓主該遵從這位版友的建議...離婚!
(啊!樓主訴請離婚還失敗,版友還是繼續要硬凹!?對~很厲害,一定可以離婚的...)
版友難道不清楚,法院的法官,基本上是勸和不勸離的,民法的訂定,基本上也是勸和不勸離的。所以只要被告,沒有重大過失,法院不會輕易的因為誰的分居,而判準離婚。
既然你要許諾,一定有方法可以離婚,那麼你願意為了自己的同情與移情,幫助樓主找到方法『離婚』嘛?或者你更願意大聲斥責其他人的沒有婚姻關係就不該出來嘴?

我沒有說樓主不苦。
然而基於她想離婚這件事,版友提不出一個可行的建設性方法,反而一直反駁其他人建議樓主修復關係。是啊,我們沒有結過婚,所以不能給建議,都是風涼話,wow~這個群體嘲諷,好強大啊...

夫妻失和,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訴請的那一方撕破臉之後,還是無法離婚,消極的作法是分居。然而小孩呢?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反對『小孩是無辜的』說法吧?或者版友你覺得小孩10歲了,沒有什麼無辜不無辜的?
樓主想分居,想遠離老公的作法,可以被理解,然而小孩與父親情感的撕裂因果,樓主也願意概括承擔嘛?有人要一廂情願的覺得,小孩夠成熟,用自己的標準,傲慢的覺得,10歲的小孩,應該要懂大人世界複雜的情感責任問題。真的是讓人大開眼界...

建議樓主,的確現階段選擇分居,是個方法。然而小孩需要一個父親,她需要父親那邊的影響,過度的教小孩敵視父親,只會影響小孩的人格養成而已。那不是成熟的作法。我就不說我自身的經驗,因為有人一直要用他的標準覺得誰能講誰不該講...

夫妻之間的失和,不是瞬間的,樓主的苦,也是堆疊出來的,不是這11年來都是如此怎麼樣。
當然樓主可以這樣說,然而真實未必是如此,否則撐11年!?樓主把自己講得很可憐,這無可厚非,然而版友不清楚樓主老公的情況,就過度的同情樓主,喊打喊殺覺得樓主好慘好可憐,他的軍人老公好可惡,我是不清楚你到底怎麼了,號稱有美滿婚姻的情況下,卻這麼的移情同情樓主,必然有自身的經驗,好可憐、好慘...
版友覺得自己有自身經驗,超級懂,那就沒什麼好說的,只有你的經驗是經驗,別人的都是風涼話,這樣的討論風格,實在很難想像,你在家跟人溝通時,是否也如你所說的那般珍惜?
對陌生人都是如此的傲慢與打壓了,對相處的家人,又會是如何呢?

建議樓主,夫妻失和,小孩是無辜的。
因為我們只知道樓主這邊的說法,完全不清楚,男生那邊心裡的苦,以及說法。
我同情樓主的遭遇,然而事情要解決,仍然要勇敢的面對,建議稍微的修復關係,否則就算將來能打離婚官司,你老公或許會為了女兒的監護權,更撕裂與你的情感。分居是一種選擇,然而你是否完全擁有女兒的監護權,那是另外一回事。如果你老公要離婚,把女兒從你身邊搶走,依照樓主現在的行為來說,你是很難勝訴的...因為你是主動分居出去的人,在你老公沒有任何法定的重大缺失證據時,帶著女兒離開家庭...

軍人有軍人的苦楚,夫妻失和,可能會影響他的升遷跟考核。這也很難說,版友要過度同情某人之前,想一下,你是否正在造成更多的傷害?
欺負一個,完全沒有開口為自己辯解的人,是否為樓主的婚姻來說,是客觀公正的判斷?那是版友的選擇...

好聚好散,是樓主自己講的,至少是上一篇樓主回應的時候提到的。不是我憑空捏造腦補的。
樓主要好聚好散,這是心態問題,至少讓女兒,覺得爸爸還是愛她的。這是很重要的。你們夫妻大人之間的事情,不該讓小孩介入。當然,這個部份的工作,很艱鉅,因為女兒太同情老爸,樓主就可能會感覺失去盟友,然而讓一個小孩,在兩個大人之間選邊站,那是一種殘酷。尤其是她已經10歲了,有基本的認知與人格養成了。
不管夫妻如何談離婚,都要讓小孩知道,父母的離異,跟小孩沒有關係,不管父母最後會不會在一起,都是愛小孩的。這是很基本的道理。
--------------- 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不太懂耶,妳結婚11年後面很多年夫妻都不和了,怎麼還能生個二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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