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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買下"現任女友跟前男友"的愛巢嗎?

老實說,有些交往很久又和平分手的男女朋友確實就跟親人一樣,
倒也不一定有什麼不堪的關係,

好了,我想的簡單一點
假設女生的經濟能力不佳,前男友(前夫?)親如家人同情她,
因此兩人分手後,前男友讓她當免費室友,
而她也就「豪無自覺不對」住下來...
但是,現在她都跟版主交往了,
為了版主好、也為她自己好,她不論如何都要搬出來避嫌吧....

當然還有一種狀況,這房子是她跟前男友的共同投資,
她跟前男友都是所有人,所以...不住白不住?!
也因為每月薪水付房貸了,所以沒錢再另外租房...
不過,既然是另跟他人交往了,還跟前男友住在同一屋簷下根本不好,
如果真得很喜歡這間房子,
有骨氣一點,就跟前男友結清之前的付款,咬牙把房子買下,一人獨自背房貸
如果真的沒錢,就讓前男友把前面付的貸款金額算清楚,領了現金另起爐灶,建構自己夢想中的房子
為了一棟房子跟前男友糾結不清,進而影響跟現任男友的感情,根本是本末倒置!
請現任男友幫忙買房是怎麼一回事?根本不合理。
君不見,此女跟前男友論及婚嫁、共同買房了還分手,
不是她老公別輕易為她買房,前殷可鑑。

根據版主描述,女生是不想降低生活品質不想搬走...
若是狀況1,此女是占前男友便宜的寄生蟲,
若是狀況2,此女是把現任男友當成房貸提款機的心機女,
當然,或許有其他狀況,
大家不清楚此女的真實情況,僅能版大評估了。


我是女生,我覺得不管是狀況1或狀況2都不該跟前男友住一起
情感上的關懷鼓勵可以,但住一起就免了
若是狀況1,情形簡單一點,搬出來住差一點的地方也無妨,
吃飯出遊請版大協助出資,但女友也要省一點、不要太占男友便宜就好...
若有幸版大跟她結婚,就肚量點請前男友出席,跟他收個紅包錢...
這種同情前女友的傢伙是好人,可以結交
(但若是讓人綠雲罩頂的就算了...)

若是狀況2,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跟前男友多年感情也更該能好好談,
雙方把大錢算清楚,小錢不要太計較,多年情誼(親情)哪有錢重要,
雙方算清楚,好聚好散,房子是跟前男友兩個人的事,不該攪和第三人
而版大作為現任男友也不該介入兩人的金錢糾紛(幫女友買房更是萬萬不可...)
最多就是在女友獨背房貸時,多支持一點(吃飯、出遊幫忙多出點錢)
或是陪她一起去看出租房之類的...

現代男女平等,都有在工作,未結婚之前就要求男方負擔女方經濟實在不妥,
更別說,許多夫妻婚後財產也都分別管理呢,
哪有男方就一定要養家的道理,
家,是一起養的,家事,是一起做的,這樣才是真正公平。
女生也要有自己的骨氣,又不是離了男人就不能活的年代,
就算是22K難道就會活不下去,看怎麼過罷了...
沒錢,有沒錢的生活品味,不要購買負擔不起的東西不就好了?
所謂的享受生活、不想降低生活品質,不就是無法控制生活的誘惑,
自己花不夠,只能依附男生的協助跟供養?
一個人無法生活?買隻狗來陪伴不就好了?(別砲我不愛護動物欺負那隻狗)
回到老話一句,又不是離了男人就不能活的年代,有點尊嚴好不好?


當然,女生能哄得男友都願意為她付出,
這是她的身為女人的本事與能力,
我雖佩服卻不嚮往,
我還是默默作事,扎實渡日,過我的樸實生活就好....

就算女友說跟前男友沒什麼 感覺多少還是會有什麼吧 畢竟之前也深愛彼此過
支持多元成家。
樓主也找前女友一起住進去吧。
家裡多點人熱鬧。

四維草方哥 wrote:
樓主可以考慮搬進去...(恕刪)樓主可以考慮搬進去,3個人一起付房貸比較輕鬆XD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cccsamuel wrote:
是的 我也不知道自...(恕刪)


暗示你買下來給她們住吧
cccsamuel wrote:
是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恕刪)

買下你付房貸的話,有你的名字嗎?
她一定要留這個房子,就也登記你的名字才買然後才付房貸。
然後這個房子租給別人。
那個每月租金補貼你們去買其他房子付貸款。
不行就算了,不要買,這種事情不用裝大方。
要互利互惠才買。
cccsamuel wrote:
是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恕刪)


還沒娶過門就買房給她住,她財務吃緊也是她自己的問題,你如果能保證她一定嫁給你你就買,不然不要拿錢給人花,更扯的是跟你在一起還跟前男友住,這種關係你還能接受哦,請受小弟一拜
cccsamuel wrote:
是的 我也不知道自...(恕刪)

想這麼多
只要不是兇宅就好
但錢的事情還是講清楚說明白,免得日後怎樣了就…

cccsamuel wrote:
是的 我也不知道自...(恕刪)


分手還跟前男友同居 又不主動跟你講
這不快逃認賠殺出 要等股票變成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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