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age-Ulysses wrote:
對,所以我才一直對...(恕刪)
大大 事件發生就是發生了
當年的事情 現在來說早知道就不要結已經來不及
要離婚嘛 早就把證書拿給先生請他簽了
他簽不簽隨他囉
所以 我目前還是過得很開心
就是讓自己充實就好了
現在我自己過得還算開心
其他垃圾親戚的事 我管不著了
人生....只要照顧發自內心尊重你跟珍惜你的人就好
坦白講 離婚證書簽下去
公婆對女方來說 立馬變成什麼都不是
所以覺得女方要幫男生盡孝的男人 絕對軟飯男在抓交替無誤啦
不要再來用孝道來綁束女性了
公婆對女生來說 只能說那就是她丈夫的父母 就沒了
除了客氣以禮相對 女方也沒欠他父母需要孝順他父母什麼的(頂多愛屋及烏 給他父母一點禮貌上的關心罷了)
女生反而不要忘了自己原生的爹娘 把自己原生爹娘冷落了
當離婚證書一簽
唯一會張開雙臂給你溫暖的還是只有自己的親生父母
公婆真的什麼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