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出發點要求對方也要愛你的孩子就不太對了吧,應該是能夠尊重你的孩子才對.
必竟孩子是你的,跟女方沒任何關係,若對方跟你說也要愛屋及屋的照顧他的兄姐..不會覺得怪怪嗎??
你這篇實在腦補的太精采,讓我不得不單獨抓出來回你
天外小兔兔 wrote:
現在都流行還在分居,婚姻關係尚未消除就開始找新對象嗎?
這等於是預告要無縫接軌,也同時顯示這段婚姻徹底完蛋
分居只是彼此分開冷靜一下,不是離婚的前置動作(雖然很近了)
但是顯然樓主已經打定主意要離婚所以才找新對象
新認識的對象就代表是交往對象?
跟朋友聚會不會認識新朋友嗎?工作不會認識新同事嗎?
離婚是本來就要發生的事,又不是因為認識新對象才要離婚
而且你哪來的概念認為分開只是彼此冷靜一下? 你又知道我分居的原因及過程?
天外小兔兔 wrote:
對前妻來說這是小三準備上位的情況,真的不要小看女人的敏銳
他才不管你們是不是有上床,也不管新女友是不是造成婚姻破裂的元兇
在還沒離婚前,你的新女友就是「外面的女人」
狠一點的會直接蒐證提告,讓外面的女人還沒進你家大門就先進法院
不然就是像這樣,小孩直接給你,破壞你跟新女友的來往(他應該有察覺你可能會為了新歡不要小孩)
而且小孩丟給你,他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找新對象
婚姻期間我潔身自愛,沒有過任何出軌行為
甚至是分居期間,我也沒有和別人發生過關係,也沒在一起
朋友之間的分際我自己有抓好
要說什麼敏銳不敏銳你覺得是就是
所謂婚姻破裂的元兇跟分居之後才認識的人一丁點關係都沒有
再來,我從沒有說過我不要小孩
是因為她婚姻期間完全沒去工作
家裡的經濟由我自己扛
所以談離婚時監護跟扶養是雙方討論決定的
天外小兔兔 wrote:
搞到分居,甚至在離婚前就找新對象
新女友無法繼續,怎麼看都是前妻心機小動作搞的
不過誰叫你活該呢! 雖然你主文講的很好聽
但是你就是暗示對方等你離婚就可以在一起,你打算徹底拋棄前一段婚姻
前妻就算不知道你的新對象是誰,也可以從你的行為舉止當中看出異狀
上面已經解釋完,這段腦補文就不贅述了
天外小兔兔 wrote:
還有另一個可能性就是你本身的問題,會離婚通常是一個巴掌拍不響
你只是避開談論你自己在前一段婚姻中所造成的各種問題
或許這位新女友因為越來越了解你而發現了他所無法接受的情況,而導致無法有好結果
原來只要一段關係結束,錯可以直接歸咎在男方身上啊
長知識了,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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