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樓主修行真的很高
我是沒辦法
可能頭兩年就離婚了
哪可能生第二個
當初六年你沒看清楚我覺得是最大失誤的地方
通常買車生小孩都是要事前討論清楚
才有辦法結婚吧





cyberhunter wrote:
樓主的問題只是娶了台北女人,才會這樣子:
台北女人間的共識:
1.女兒嫁出去了仍是娘家的女兒,而且未來只有女兒會孝順,所以常常回娘家是正常
2.家裡的所有開銷男人要負起責任,老婆賺的都是老婆自己的零用錢
3.男人賺的都要上繳給老婆,男人有錢就會作怪,所以只能月領零用金數千元
4.現在是男女平等的時代,家務要平均分擔,女生負責顧小孩,男生自然要做所有的家事
5.家裡困難的事情,男人都要扛起責任,老婆是小女人有事閃一邊
你了解了這些在台北女人間,默默流傳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