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onyang wrote:
除非你的工作就是設計遊戲,評鑑漫畫..
若否,30歲以上還有此"成天"行為者...表示生活重心、專注點都尚未轉移(恕刪)
原來除了工作以外,其他時間用來玩遊戲看漫畫,是要設計遊戲和評鑑漫畫的人才能做。
那麼...
除了工作以外的時間,打打籃球的要是職籃選手才可以?
除了工作以外的時間,彈彈鋼琴的要是音樂家才可以?
看電影要先影評者?滑各船要先當船長?玩漆彈要先志願當軍人?
好啦,我知道,打籃球、彈鋼琴都是良好的嗜好。
玩遊戲和看漫畫是壞習慣,小孩子才會做的事情...
因為存有這種想法,台灣社會才會如此...
奴化嚴重
唯有讀書高
人生只剩下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