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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戲拖棚?)婆婆要我賣掉嫁妝(新大樓)買舊公寓給他們住........

妳老公頭殼有洞吧
既然有兄弟姊妹
大家分攤一點去租個有電梯的或是一樓的房子不就好了
把媳婦的房變成自己的房(多一間房以後給子女分財產),
以後不用再爬樓梯, 還有免費的僕人每天洗衣煮飯伺候到老..
這算盤算的真精..
這個社會已經變了,如果妳所言不假的話,妳算嫁錯人,
的確有聽說鄰里有個一個月五萬五左右高學歷帥男在算漂亮女方多有錢,
她媽告訴我們這些人不希望兒子用這種觀點,
但兒子告訴媽你知道這個社會光靠月入五萬多是無法在台北養活小孩,
結婚後開一輛賓士新車,想當然那就是嫁粧,台北的大樓也是女方出的,
年薪百萬初怎麼可能買得起2000萬台北房子,重點男方與女方是聯誼活動認識不到二年.

只能一直裝沒件事,若他有不斷地相逼下則離婚,
建議不要賣掉登記她家人的名字,
不清楚妳與老公怎麼認識或妳跟老公父母的感情,
若只是認識個不到三年也沒共患難的感情,
特別是當一方用所謂婆婆或岳父的壓力逼迫時,那我寧可選擇離婚,
試問未來還要相處下半人生,這樣的感覺若重覆發生.
這個社會有些人是靠捷徑生存或致富,想清楚,
畢竟覺得最可靠是養自己旳父母及自己~

以上只是個人心得,雖然我也有小孩及老婆,老婆也會算計,但小錢無妨,
若是大錢那我也不客氣直說.
爪哇@@ wrote:
樓主抗拒的主因是什麼?
不願意賣掉自己買的房子?
不願意住老舊公寓?
不願意跟公婆住一起?.(恕刪)


你不用問樓主原因,這問題讓你回答的話你會願意

1.賣掉自己辛苦工作十多年與娘家贊助100萬完全自己出錢買的房子,另買間房給公婆住?

2.有新房你會願意住舊的?

3.自己人同住都有摩擦,何況是公婆.


爪哇@@ 你問這種"高智商"的問題主因是什麼?
狗血八點檔

首先恭喜

還好沒小孩
還好沒小孩
還好沒小孩


mock moon wrote:
曾經想趁房價未大跌前脫手套利,現在我只想問有什麼法律是可以保障我婚前財產不要被莫名其妙安個孝順罪名整碗端走。(絕不離婚但也別欺媳太甚)這也是我存十多年薪水才買的起家厝。...(恕刪)


1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如何區分?
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而結婚後買的房子,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2婚後父母出資買房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如果男方父母為購置房屋出了全資,也沒有明確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那麼房子是贈予男方一人。但是,如果是婚後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夫妻二人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3一方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沒有結婚,雙方婚前共同買房
1、如果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且女方也出錢了,那麼分手時,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應當返還女方錢財。這裡有個前提,即女方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沒有證據,也很難得到保障。
2、如果房子是登記在2人名下,但產權上未記載份額,雙方也沒有另外約定份額,則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3、如果寫的是2個人的名字,且約定好了分配比例,則一方需支付另外一方其支出的首付費用,房屋增值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原文網址:https://read01.com/oeyR06.html

~~~~~~~~~~~~~~~~~~~~~~~~~~~~~~~~

如果丈夫沒有負擔妳的房貸就無用擔心,
就像有人提到的,
別心軟~


人犯賤、天下無敵! 愛抓耙我的文章的你最賤, 恭喜你"人中畜生"
先防守
1.提出解決夫家訴求的方案
去附近安養中心拿幾份簡介給兩老送過去
(有一樓的也有電梯的,總之住這裡免爬樓梯)
2.表達我願意盡照顧責任(孝順),更不貪你家一分一亳
費用大家一起出,或以房養老,人死了銀行才會把房收走(不賣起家庴)
到時公媽牌可以請老師遷,以後其他兄弟不拜,就遷來我這,我來拜!!


再進攻
夫家肯定抵死不從,這時才好明著大力噹他們,
到底你們是想要解決問題?還是解決我的房子?

"我媽媽說,這個房子我必須要留著養老,以後小孩也要為他們自己的家庭努力,不要給他們添麻煩!!"

人是互相的,對方沒有基本的尊重,該堅守的防線還是要守住。

mock moon wrote:
文長..........(恕刪)



妳嫁進來,生是他們家的人,死是他們家的鬼,
人是他們的,錢是他們的,房子當然也是他們的




要我就離婚了,這種話也講得出口,這男人好敢!

mock moon wrote:
感謝01暖友熱情回...
6.老公待我甚好,但就是做人方面少幾根筋(他是90分好老公)
7.公婆現在擺爛不爬老家樓梯=逼我們給答案!!!!!!(恕刪)


我最多只能給86分 在多1分怕被告

答案就是不賣掉嫁妝(房子)買新房給他們住 有那麼難嗎
mock moon wrote: 文長.......


多年前我因為工作努力也存款買了房子(三房兩廳有車位電梯大廈),因為媽咪也贊助一百多萬,很幸運的不用貸款就有安身之處,跟老公結婚之後雖然還沒小孩,但超幸福。
最近老公跟我說"爸媽年紀大了,他們嫌老公寓爬樓層太累,想買一樓老公寓,看上一間30坪約16xx萬,已經選好了,媽媽要妳跟我一起去看,我們決定就好,其它兄弟不用看房子"
我腦中浮現問號?"那我們又沒錢,是哪裡生這16xx萬?"
老公:"爸爸應該會出,但老家裡舊公寓是起家厝不能賣掉(也不能租,因為有公媽神明廳)"
我:"爸爸應該也沒有這樣多現金,是要你貸款然後要我們去同住??"
老公:"應該吧? 媽媽說看我們誠意"
"看妳這間要不要賣,反正新新的應該很好賣"
我:"這是我婚前靠自己跟娘家幫忙的100%自己房子耶,更何況你爸媽還好幾個兒女,你又不是老大,我不懂要我這個媳婦犧牲是什麼目的?
總之要我賣掉我的新樓房去住暗暗舊舊的窄巷一樓老公寓是不可能!!要我們背房貸更不可能"
老公:".........那我再跟我媽講看看...."

後來就冷戰了,請問這樣我有錯嗎?(我是這帳號的姐姐借用01發文) ....
...(恕刪)


房子買完產權你也沒有份,日後有事需要錢你也沒辦法拿現有的房子去抵押借款,做媳婦的有必要這樣倒貼?


自己生的小孩不想辦法去幫忙自就把主義打到媳婦的頭上是哪一招...他們百日之後遺產是會有你一份嗎?


幫忙出錢去租房給兩老住已經仁至義盡,要買房請他們親生子女想辦法,這不該是你一人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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