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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抒發]60幾年的兄妹感情竟然比不過區區的遺產~~文長慎入


清官難斷家務事,
其實碰到類似的事情時,我只有一個想法,
活著的人在爭吵,有沒有想過已往生的人若是有知的話,心裡會多難受?
手心手背都是肉,已經往生的祖母若在天上看到陽世間的子女彼此為了遺產而不合,想必她心裡應該很難過吧。
隨便亂檢舉的人,你家最近會死很多人喔。
design2626 wrote:
後來追查後發現是姑姑的二女兒,帶著當時高齡92歲的

祖母去立下這份遺囑...(恕刪)



這個遺囑可能沒有效力喔
請自行參閱民法遺囑編
遺囑中寫的地號也不是祖母自己的財產,這是莊孝維嗎?
到時候等他們不耐煩不想跟你談了自己跑去辦公同共有登記(沒有違法)你就有的哭了!!!
我現在看的比較開,家人或許很重要,但是如果沒貢獻又拖自己下水的家人,我認為不相往來也只是剛好而已,畢竟每個人的生命有限,人家年輕的時候爽爽的過,老了再來拖坪,家人就是家人是無法更改的,但是沒有理由我該為妳們自私的行為擔起任何責任,也就是俗稱的個人造業個人擔。
在法律上你父親..姑姑..叔叔各擁有三分之一遺產,房子+土地+現金+股票都要各分 三分之一,你這個長孫在法律上是沒得分的,你姑姑與叔叔權益損失,只各分得50萬....好處都被你與你爸爸拿光了..我已旁觀者身分來看,你是典型得了便宜還賣乖...建議你們不要照遺屬走,就你父親與姑姑叔叔各拿三分之一遺產最公平...
錢不重要, 重要的是令尊心裡不舒服, 那好辦, 跟你姑姑講好, 房子過戶給她, 但不要讓令尊知道.
再讓姑姑去跟令尊道歉, 姑姑有保障了, 令尊心裡也舒坦了, 皆大歡喜.
你違反法律, 上法院你會輸...

所有的土地, 房子都要均分, 長孫沒有比較厲害...

建議多讀一些法律常識...

你想拿的部分, 超過你應該拿的...
嘿!幫我擦大便的那位仁兄,Mobile01感謝您~

alicepalicep wrote:
我耐心看完全部了

基本上你姑姑或表姊說的都沒錯,將心比心
你姑姑還放棄土地1/3權利,還不夠好嗎??
就我看來,你也很在意這份財產,不會輸你爸跟你姑!
再來長孫就可以分比較多??得了便宜還是別賣乖比較好!!

我父親早逝,母親去年底過世,家有五個兄弟姊妹,
我是長子,基本上我不分男女大部分都平分,少部分祖地不適合女生繼承的才由男生共同繼承


你祖母的意思不就是讓姑丈住到往生!!
拿去設定很正常((遺這種可以拿去設定喔@@"??)

誰騙誰是一回事,,畢竟房子是你祖母的,,她願意給誰是她的權利,,也去律師那公證了
你缺錢,,,就是不能賣房子阿,,也很正常,,不然一過戶,,,,馬上用缺錢爛理由馬房子賣了,,你姑丈是要住哪???

就理論理,,以法講法,,樓主站不住腳
noisegirl wrote:
如果我是奶奶 我應...(恕刪)


請問您是從哪邊知道我想要賣房子呢?

設定遺囑上完全沒提到,是姑姑自己要多加上去的

而且這份遺囑完全沒有人知道,祖母在甚麼情況之是否是自願的也只有姑姑家的人知道而已

一個老人家92歲了老實說也沒有甚麼法律常識,怎麼會想要立遺囑呢?難免讓人有所聯想

旺拔 wrote:
同意我們家有點複雜...(恕刪)


在還沒發生這件事情以前我們家跟姑姑家是很和睦的,

假日姑姑也會來我們家,若是不和睦當初怎麼會讓不良於行的姑丈住進來呢?

早就把他拒於門外了,但是為了這件事情現在搞得關係破裂

kun429 wrote:
所以在你眼中不過區...(恕刪)


這原本就沒有我的事情,我也不是法定繼承人,只是遺囑說要給我,但是

姑姑沒有要配合過戶,所以房子一定不會是我的,我還得花時間跑流程找代書

我自己是覺得莫名其妙~~

Omega0510 wrote:
光國稅局估價120...(恕刪)


照您的意思表姐在大家不知情的狀況下帶祖母去立遺囑就可行,

我父親、叔叔與姑姑去就會氣死??姑姑不願意過戶請問誰拿到好處,

房子他們已經居住了3年,土地房屋相關稅金每年都我家再繳??這樣很合理??

奉養祖父母都我一家在照顧,而要分好處的時候搶先帶祖母去立遺囑

房子住了3年又不願意辦過戶,換作是您您也覺得這樣是好處??

鐵牛CEO wrote:
做兒子的你為了一百...(恕刪)


請問我哪裡不孝,我若不孝我就不需要去找姑姑來處理這件事情了

不處理讓我的父親身體氣出病來,那才是不孝吧

我的姑姑不會無家可住,那間公寓的二樓是她的財產不是姑丈的,

現在一樓與二樓都是她們在使用。

殺人熊 wrote:
首先奶奶立遺囑是奶...(恕刪)


律師遺囑不會有假,也沒有律師會冒這種風險這個我同意

至於是不是祖母的自由意識,或是被騙著帶去,現在人不在了要去問誰呢?

重點是遺囑是姑姑家的人帶祖母去立的

但是現在又不願意配合辦理過戶,這是哪招?

a853025 wrote:
在法律上你父親.....(恕刪)


請問哪裡得到便宜了

我們家有擁有2/3的產權,因為叔叔認為爺爺奶奶都是我爸這個大哥

在照顧,要怎麼分配應由大哥做主所以他已寫了一份委任書由我爸爸

全權處理相關,叔叔說不管爸爸如何決定他一定全力支持,

不願意過戶甚麼股票現金土地房屋都卡在那邊,誰都拿不到

現在的狀況是姑丈已經住那棟房子但是姑姑又不願意配合過戶

換作是您您覺得有得了便宜還賣乖嗎?

單眼、單車、單身旅行 wrote:
錢不重要, 重要的...(恕刪)


姑姑要使用爺爺奶奶留下來的祖厝,遺囑這樣寫已經記載了她的權益

但是她還要加碼作設定以保障她的權益?設定是甚麼?就是所謂的債權設定

等於若由我繼承這棟房子還要變成她的債務人?(反而倒過來欠姑姑錢?)

稅金我們要繳,房子他們在用,而我還倒欠她錢,這樣很合理??

facebookAdm wrote:
你違反法律, 上法...(恕刪)


我並沒有說長孫比較厲害,請問您從哪裡看出來的?

我也知道他們可以訴求特留分,這些我都知道老實說上法院就沒有我的事情了

因為我不是繼承人,這樣我也落的輕鬆,只是我父親就得來處理了

我只是不想我的爸爸76歲了還在上法院訴訟

拿遺囑上法院訴請裁判分割,看是怎麼判是依照遺囑裁判還是每個人都1/3分割都好

只是這樣要拖的日子就更久了,而他們也還是持續使用,所以姑姑才會

說我姑丈她們家遺產拖了20幾年才處理,相信這個遺產處理程序她們應該很有經驗了

enzo69356 wrote:
你祖母的意思不就是...(恕刪)


公寓的二樓是姑姑跟姑丈家,他們並不是無家無業的人,而姑丈在持續復健下

可以依靠輔助器具行走,甚至上下樓梯,因為先前姑丈出國去印尼表姐家的時候

也是在外傭攙扶與輔助器具協助之下上下樓梯,回國後姑姑來我家還特別提到

當時我們一家也很為姑丈感到高興,覺得他身體有再行走的可能,可以不必後半

備子都坐在輪椅上,因為我的祖父人生的最後10幾年都是在輪椅上渡過,我們都知道

這樣子對於生活會有諸多不便,誰知道會演變成今天的局面
facebookAdm wrote:
你違反法律, 上法院你會輸...

所有的土地, 房子都要均分, 長孫沒有比較厲害...

建議多讀一些法律常識...

你想拿的部分, 超過你應該拿的......(恕刪)

沒錯
長孫多一份遺產之論是騙騙台灣善良百姓的
以前這種陋規一定是長子編造出的把戲
只有在阿公阿罵掛掉時出來捧斗(只要跟在師公後面鈴鈴鈴腳步跟好不要跌倒就可以了)
然後就分一份遺產,真是太好卯了

很少有看到長孫在親自照顧阿公阿罵的
連出錢請看護費或繕養費,也不用和叔輩平分負擔
不知道長孫是憑什麼分人家一份遺產.

我覺得法律很公平,視長孫和其它孫一樣沒什麼特別.
否則若長孫有比較特別,法律一定會保障長孫特留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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