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4個月了,應該無法人工流產,但是理論上最好拿掉,可以多跟幾位婦產科醫師討論看看方案,若真的母體有危險確定不能人工流產那提供你一則新聞參考後續策略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919/951648/
歐海油 wrote:那提供你一則新聞參考後續策略...(恕刪) "呂秋遠提醒,如果要生記得完全封鎖這個男人,讓孩子跟自己姓,別讓他有探視權等,如果想要索討扶養費,那追溯期有15年,可以「等到他娶妻生子、買房有存款以後,再給他一刀斃命」,估計一次可以追討到300萬元左右,也許他妻子會氣到離婚、孩子會被突然出現的哥哥或姊姊嚇到,「你這種行為不叫做復仇,而是讓他清償照顧孩子的扶養費而已。」"真會教,一次毀掉兩個女人跟其他無辜的小孩....完美的創造了兩個破碎的單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