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自己,愛他就改變自己,不愛他就告到他脫褲,還是職業軍人身分就搞外遇,只能說他勇氣可嘉,他說"要離就離"不過虛張聲勢,當兵的人都知道列了黑名單對自己的前程有多大的衝擊了。所以最後的選擇權我想還是在你自己身上,但是我是有點同意先生所說的第一句,兩人會離婚不可能是單方面的問題,讓你想想。
lisabear1202 wrote:您好:我目前是已婚...(恕刪) 若念舊情,好聚好散,和平離婚。若不舊情,PO上爆料公社,找媒體,讓他職業軍人外遇一事上社會版,軍人身份肯定媒體愛,含笑離婚。以上純玩笑,請勿當真。科科。
lisabear1202 wrote:您好:我目前是已婚...(恕刪) 前面雙方都有責任,但最後跑去找別的女人,要負責任的是你老公,別被他唬了聽他的說法,代表他對你已沒感情了,一個沒感情的婚姻還留著幹嗎?而且你們現在還沒有小孩除非你已沒謀生能力只能依賴他養,這樣你只能隨他了,要不然趕快找律師辧手續,等他回家簽字就好,自己再追求自己幸福,不要再作賤自己既然他已不能溝通,代表這個家對他已沒意義,就不要再浪費大家的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