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應該是婚前要協調小弟認為婚前說好的就是說拿多少回家就多少如果結婚前沒說好.真的就要看家庭的經濟能力了小弟認為如果再不會明顯影響家庭生活為前提是沒問題的小第一個女性友人.因為娘家經濟不會很好.有時候真的會想幫忙分擔娘家的經濟壓力但是老公很強硬不允許常常為了這個事情吵架.....所以女生如果真的有需要幫忙分擔娘家的經濟最好在婚前先跟男方商量才不會造成家庭糾紛
我每個月給岳父6000(岳母已成仙),已經持續好幾年了最近一年多景氣不好,我還是有給,但岳父好幾個月又退回(退回後變成我們的預備金---每個月都花光光還要另編預算的預備金)景氣差,壓力好大...前女友第一次帶我回家見她父母,結果她母親說:沒有什麼特別的要求,但希望每個月都要照顧她們(指前女友的父母)我不懂直接問,她就叫我問前女友.我前女友私底下告訴我說她們姊妹(5個姊妹,沒有兄弟)平均每個月給她媽媽2萬元從此在我心裡埋下陰影,最後還是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