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把手機放在男朋友的包包裡, 然後回家後就忘記拿了, 這我覺得是 沒什麼關係, 因為他也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是故意的, 結果後來他就把我的手機借給其他人, 然後不幸就把我的手機弄壞了,sim卡槽斷了, 他覺得這樣子是對的嗎? 未經人允許就把人家的手機借給別人? 裡面都是我的資料, 為什麼就是沒有辦法考慮味的想法?
現在這個社會上的男生本來就不像之前的這麼純良。 追你的時候真的是招數百出。 等到一個人分手的時候就是開始清算的時候所以遇到這種人真的是多不勝多。 我覺得明明當初都已經說好送出去的禮物有如果出去的水那為何最後又要拿回去。 像我男朋友從來都不會做這種事。 他覺得一個男生 要有應有的風度送出去的東西就是送出去了。 畢竟兩個人當初在一起也曾有的快樂何必收回來為難自己呢
遇到一個就算了,你可以遇到3~4個我不經懷疑你們交往的過程妳是不是也"吃人夠夠"比方什麼都要男方付錢之類的,如果是...那妳也要檢討,如果不是就當我沒說不過話說回來,妳就算不付錢也沒差,他也告不了妳除非妳們當初有白紙黑字的協定如果分手要償還金錢還要有律師蓋章就另當別論...如果對方因為妳不給錢而騷擾妳,妳就取證然後提告騷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