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yen0318 wrote:
建議叫長輩出來談,把...(恕刪)
還好沒生小孩沒結婚...
雷爾托斯 wrote:
這男的真沒肩膀
連點...(恕刪)
唉...事情都走到這地步了
我也只能求要怎麼解決。
Akicha wrote:
八點檔鄉土劇的劇情...(恕刪)
恩...沒再看八點檔說...
太狗血了。
Just鵝 wrote:
現在我該怎麼處理房子的事情?
1.現在他要我搬出去,才要去變更土地房屋權狀為他一人,這樣對我是否不利?
這樣若他想賣掉房子也不需經過我同意了是嗎?
2.頭期款的部分當初沒有白紙黑字
朋友說:還我,當撿到,不還,當認清一個人。
3.農會說房子必須一人持有才能變更保人,且需查核他的還款能力。
萬一他還款能力無法達到,那我保人是否不能變更了?...(恕刪)
請注意:妳不是保人!妳不是保人!妳不是保人!
太重要了,所以說三次並加上紅字!
在銀行眼中,你是共同借款人!
1. 所以你千萬不要傻傻的想要取消保人身份所以將房產過戶回去給他
2. 這個問題很好解:翻臉分手→拿回30萬→過戶
你會說他沒錢:沒錢請他去貸信貸、找親戚借、找地下錢莊借都可以,反正就是給妳30萬!
不給30萬沒關係,這間房子永遠都有一半是妳的,妳要找人來家裡施工、拆牆、換馬桶都可以...拆了一半沒錢裝新的就放著不管了,有錢再把新的裝上去也可以,因為這是妳的房子!
風險是:他哪時付不出房貸,拍賣後不足款銀行還是會像你追討。
但是同樣的風險他也有,你可以用你一半的產權去向地下錢莊借錢後消失,自然會有黑道去找他XDD
3.若不想勾勾纏,找法扶,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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