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h wrote:
家用及保險由我戶頭扣~
小孩用錢各自一半,這個她很會算,而且很清楚(但載小孩上下學的車,油,稅,我要出)
因為房子婚前我就買了,當然以前房貸由我的戶頭支付,但她說她要有安全感,所以目
前家中所有投資戶頭是她的(累計這些年來,己經超過8位數了)~
每年給雙方父母的紅包由我付~
全家繳的稅,還是我要出(含她的股票及薪水要繳的稅,不過幸好境外基金利息免稅)
每年還要將紅利給他100W學習投資(今年還沒給她,不過她已再跟催我了,如果有
收益也是她在收,但虧錢時還要安慰她,錢再賺就了,不要太難過~)
她的薪水可自行運用,不用報備,而她跟損友逛百貨公司及國外旅遊的錢,刷卡還是用
我的附卡~...(恕刪)
您辛苦了

但往好處想,比起那些薪資全進老婆戶頭,一個月只拿5千8千零用錢(或皮包固定補足2千)的男人來說,您已經挺幸福了

照夜白 wrote:
如果一方要給孝親費...(恕刪)
其實這讓我聯想到曾經看到的一個故事,
男方要跟女方分手了,女方在分手前剛好發現自己買的大樂透中了頭獎...
那試問,這樣中的錢,是自己的,還是夫妻的?
說真的,我們家還真的沒有為怎麼處理錢這件事有什麼爭執,
把兩個人的錢視為一體,沒有分什麼妳的我的,
想要花錢買什麼東西,兩個人一起討論就是了。
一方需要付孝親費,那就付啊~
結婚本來就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個家庭的結合,
老婆的爸媽也算是自己半個爸媽,只要能用錢解決的事情,那還真的是小事...
(因為我認為共同帳戶是花在家庭、小孩,不是用來付各人支出的)
例如各留13000。(我27000,他說他是賺4萬)
剩下的薪水放共同帳戶,這引來他的不滿。
例如:他覺得我每個月又不用繳學貸4500,也不用送客人東西,
那我多留4500....等等的錢,留在自己的口袋,那他等於他都沒存到 對他沒保障 他覺得不公平。
他覺得應該是要各人的薪資先扣掉各人的支出,再去乘以百分比(ex:60%)放帳戶
(我沒什麼要繳的,這一年的固定支出就13000給我媽白天帶的保母、給我爸一點,因為我跟小孩住娘家)
他說他賺比較多,怎麼可以他留多少我也留多少。
他說他只要老婆照顧好家裡跟小孩就好,現在又要說我賺比他少...
大家覺得?
他說要去找一個公平公正的人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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