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憑她跟你要帳號..而且每月還你500元這點就可提告了...不過你在提告前需準備你借錢給她的證據...如匯款證明或借錢的訊息...因為你們當時是男女朋友關係...法官可能不會要她還全部...這種女生不用對她心軟...她擺明就是要佔你便宜...一定要給她點教訓...
y女自己都說有欠銀行錢 自己都沒甚麼錢了還要求買新車???? 二手不能騎嗎?每個月頂多償還我五百塊每個月頂多償還我五百塊每個月頂多償還我五百塊很重要所以講三次.....可以叫他不用還了,是有這麼窮??500是在還辛酸的嗎?樓主人真好 還幫他打馬賽克
我只能說,這女的不能告了。。。。現在樓主唯一能做的,就是給帳號。。。雙方建立一個約定時間,每個月幾號要匯款。。。因為,女方已經有「表示」要還錢,但樓主如果去討債,,就變成惡意行為!!!是站不住腳的,另外。。樓主有借據嗎??如果沒有,更站不住腳了。。。
extra78 wrote:一年見面不到五次,應...(恕刪) BamBamBam wrote:你的馬賽克好厚喔.....(恕刪) 剛在一起,前半年一個星期,可能有見超過五次,在正常不過了是半年後,她說她媽生病住院,出院後 她說嚇到,有時間一定陪父母,再來就是得外公得癌症,不忍都她媽南下照顧,所以假日都陪她媽回鄉下,當然覺得感覺不對,也有問過她好幾次,總是說沒事,叫我不要亂想,會被她騙一愣一愣的,就是每天還是有通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