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生殺人案,又有新的事證!專案小組調查案件脈絡,發現兇手張彥文,15號已經買好兇刀,就想要執行殺人計畫。>>但隔天林佩真生病,傳訊息請他買感冒藥。讓他燃起一線希望,只是後來張彥文帶著膠布、工具潛入女子住家,被當場撞見。被害人說「拜託不要再闖進我的生活」,這句話讓戀情宣告破滅。
高材生殺女友,是情感付出失衡?還是,男生執迷不悟?專案小組調查犯案動機,持續追查兩人通聯。其實,九月初同遊日本回來,被害人11日提分手,隔四天,張彥文就買好兇刀。
記者林韋龍:「但是16、17日一通關鍵電話,讓整個計畫延後了,因為被害人她打給張彥文,說她感冒了,希望他能夠買藥,結果張彥文幫她買藥。」
一通關鍵的買藥電話,是否讓張彥文燃起一線希望?以為還有複合機會?他買了感冒藥,20日還回兩人的租屋處寫便利貼,他供稱留下「我依然戀你如昔」等等字句,偏偏有一天女方回家撞見張彥文擅自闖入。
女孩子說「你不要再闖進我的生活,我已經要搬家了。」,這句話也許引爆張彥文的情緒,想起早就買好的刀、早就在腦海演練的計畫。22日早上慘案發生,專案小組分析,張彥文不願被女方判出局,因此主動結束別人性命。
囧rz~ wrote:
雖然我是男的, 但家裡也是這麼教育的。
亂收別人的東西回家是會被打的, 以前的人雖然教育程度不高, 但道理都是懂得。
轉貼~~
這篇雖然是寫給孩子的戀愛參考,但也值得大人們學習著!
<聽爸媽的話>兩原則 避免感情債
究竟在情勢失控之前與之後,身為親友、家長的我們,能夠教育孩子多少自我保護的概念呢?而又能夠在哪些環節保護孩子們免於受難?
即使人心難測,我們無法防範所有罪犯的瘋狂行徑,至少能夠以此為借鏡,學習以下的基本自保原則:
1.尊重:在交往之時,珍惜對方的情感付出,不視溫柔貼心為理所當然,也不以自身的不滿足向對方做出要求。
「情人」或「伴侶」的身分,並不負有任何「應該如何如何……」或「不應該如何如何……」的責任,只有在相處中的漸次互相了解,才能發現彼此是否合適,因此相處的腳步盡量放慢一些,不要冒然就決定同居或密集來往,也不可輕易以分手要脅令對方遷就你的需求。
即使密切交往之後,也要明白人生而嚮往保有內心自由,不可以查閱對方生活線索來掌控行蹤,如此也才能贏得對等的尊重。交往期間或分手之後,「口不出惡言」為必然的守則,畢竟眼前是自己選擇來相愛的對象,沒有必要惡言相向。
2.不貪:在交往期間,不接受千元以上的禮物或財物餽贈,因為金錢往往考驗著人性,也左右著人心無法在明知不合適時離去。
尤其在分手之後,當不可數的愛情褪散,所有付出都將被量化成為可數的金額,「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少錢」這句話,往往是所有怨恨的起源。
除了金錢之外,不貪求對方的勞力或腦力付出,也是重要原則;尤其在分手之後,還貪求以「我們還是朋友」來要求對方服務,例如幫忙搬家、買東西、寫報告或企劃案、陪同旅行,甚至純上床解寂寞,都是造成對方「我們還沒真正分手」錯覺的罪魁禍首。
<家人的溫暖>情傷時 陪他走過
在得知孩子面臨分手之痛後,除了主動給予親情溫暖以轉移頹喪傷心之情之外,切忌口口聲聲以「我早就告訴你他不好,你就不聽!」來加重孩子的挫折感,同時打擊他的自信,暗示他別再相信自己的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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