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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情殺案,讓我想到我當初真的很幸運...

樓主看破嘍~
其實還是AA制最好
不是男人不願意付錢
而是不是每個男人都心甘情願付錢
有的男人就是付出然後得不到當然就不甘願了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女生最好明白這點
就算妳是正妹也一樣 敢拿就要想後果
kola1002 wrote:
看了新聞,版...(恕刪)


哇!你沒被掛掉運氣很好喔!

還沒在一起就要開始就要注意

台灣沒那麼多小開

金字塔頂端人口才幾%而已

交男友要有智慧跟眼光

重點是

不要把自己當成韓劇(偶像劇)女主角

不要把自己當成韓劇(偶像劇)女主角

不要把自己當成韓劇(偶像劇)女主角

呵呵
你不知道很多人都是婚後才真正認識另外一半的嗎?

hilo41 wrote:
我真的滿好奇,請問當初怎麼會跟這種男生交往?看上他哪點?
發現了還沒馬上分?

hilo41 wrote:
我真的滿好奇,請問當...(恕刪)


有些女生就是喜歡壞壞

KJI01 wrote:
很明顯地, 不管樓主或這次的情殺事件主要是男的不夠成熟, 其他的都是小毛小病, 甚至只是見仁見智的問題而已, 不知道為什麼卻被放大處理...

什麼叫小毛小病? 都已經到人家家門口或公司門口堵人了,這種還是小毛病? 在人家家門口或公司門口堵人,萬一堵不到人,愈發生氣,牽怒到不相干的家人或同事,甚至砸車放火都有可能,這種還不恐怖?

遇到恐怖情人,有時傷害到的不止是對方一個人,可能連帶傷害到對方的家人,這個社會新聞也是常常看到,這絕對不是什麼見仁見智的問題而已了!!
敗家不歸路, 越走越恐怖
恭喜脫離恐怖情人,但我真的很討厭有些女孩利用自己的身體來當籌碼,遇到這種女孩,謝謝再連絡。

kola1002 wrote:
那大大一定沒看完我整...(恕刪)


貪錢好歹也有個誘因

連錢都不貪~還跟他在一起

真不知該說你天真還是.....
分手是很難的哲學

每一種方式都有正反意見

太直接說分手怕激怒對方

婉轉,對方認為還有機會

答應對方一起吃飯,

被分手方極力討好(好餐廳?出錢?)

提出分手的百般不願,

卻希望能好聚好散

只能期待曾經相愛的對方能早日看開

我有遇過要跳樓,割腕的
天真的我還以為她會真的跳

kola1002 wrote:
看了新聞,版友發言....(恕刪)


辛苦樓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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