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seee wrote:
結婚不到3個月 2人...(恕刪)
你確定她是你老婆嗎???我記得現在是登記才算數!!!!!
第二強是~~還沒登記~錢就給她管~~.......穩的!!!!
第三強是~~問題那麼多~你錢還是給她把持!!!!
你們是如何認識的????
灑落金色陽光 wrote:
我覺得很誇張
為什麼43歲的人了,
要買一台洗衣機會買不起...(恕刪)
苛薄文 wrote:
原因就是想要結婚,本身沒有存款,每月月光族,光房貸就已超過我薪水1半以上,且家裡也沒錢我還需補貼家用6千元而房貸是2萬4,加上其它支出汽車油錢1500元,租車位錢2300元 行動電話+網路吃到飽+家裡網路錢共3000元,約會吃飯錢5000元,燃料稅排照稅所得稅都用信用卡分期付款,保險費,而我的薪資不到5萬,所以月光光。 家裡沒錢幫助我結婚,所以在想是否把房子賣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