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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

你媽還真是丟臉

跟我媽有得比了!

在我辛苦當志願役的時候

把我的錢都不知道花去哪了~

買一堆垃圾回來 搬走之後我整理了好幾天才把那些垃圾清乾淨



我高中他完全不工作 每個月拿2~3萬我爺爺的遺產來花

少說也3年少說花70幾萬遺產掉

每天晚上都喝醉大吵大鬧 不讓我睡覺!

高中畢業我就不受不了 跑去軍中避難 還特地選外島

在軍中幹四年本來可以存120萬以上

結果他在外面不工作還一直要錢 吸毒

交保的費用還是我出的 原本可以把保釋金拿回來結果說被騙走

還趁我在當兵的時候偷偷把爺爺的50萬元遺產都花光光


結果我現退伍存款+退伍金金只剩70萬

還好我家房子給我信任的姑媽保管!!


不然房子都被賣了吧!!

我恐怕連住的地方都沒了!!


結論就是我要存很多錢 我要逃離台灣

我要去國外生活 不要再看到她了!!
公道自在人心,在能力範圍盡力幫,但也該幫自己規劃自己的未來了
基本上你可以透過法律來處理,再來強力建議你搬出去!否則有天你會得到憂鬱症而自己不知~會這樣說是因為同事就像你這樣,搞到吃抗憂鬱藥目前醫生建議他住院治療!

qaz55818 wrote:
可是就是一個不甘願,因為這樣等於要被人灌上一個
不負責任、不孝的罪名


你要不要評估一下

今天你被你媽這樣講 有沒有甚麼實際的影響?

記得以前也看過一些跟你家很類似的例子 好像也都說怕被這樣講

可是這類家庭多半都沒在跟親戚有來往 父母說子女不孝 也幾乎都流於"喃喃自語"的程度

請你再仔細評估看看 你媽要是這樣講你 對你到底有沒有實際的影響

qaz55818 wrote:
我今年22歲,單親家...(恕刪)


如果是我~我會先選擇搬離開家裡
真的是
小孩子養來賺錢的 有道理
幫幫小孩的忙 不只口頭要佔便宜 金錢上也要佔便宜
提供質量很差的服務

結論:
1.自立自強
2.拿人家1元 別人是想要拿回兩元的
勇敢地走吧。
天下多得是不是的父母,兒女不過就是他們的提款機。
以前台灣機會多,遇到這種爹娘,願意拼搏的人還可以有自己的一點人生,不會全被這樣的討債鬼拖垮。
但現在台灣的機會少,年輕人不容易了,這樣搞下去,他老人家不走,你一輩子就完了。
找份工作,自己租房存錢,他還不到能告你遺棄的程度,且記得把這些關於錢的單據、證明都收好。
你不是放棄家庭跟這樣的母親,而是去追尋你的人生。
愛,要有自私的成分;所謂無私的愛,其實是絕對自私的佔有。
罪名跟虛名就跟浮雲一樣,只要你的行為對得起自己良心就好,不用對得起全世界.
過去之心不可得,現在之心不可得,未來之心不可得!

qaz55818 wrote:
我今年22歲,單親家...(恕刪)


孝不孝

你自己知道就行了

不用管別人怎麼看

蘭嶼要不要設7-11 ,你覺得藝文界該管嗎?

同樣的道理, 自己管好自己就行了

qaz55818 wrote:我今年22歲,單親家庭

從17歲開始,

覺得如果媽媽都沒有替你想。只替他自己想。和打算。
真的牙一咬離家搬出去重新開始出發。
孝順是父母也守責任和本分替子女著想的出發點養大。當搖錢樹使用。何況又超過經濟能力範圍借貸。做不實的但書。
子女有權拒絕。孝順本來就是盡自己的能力回報。不是被綁在十字架上的道德教條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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